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丹江口辦事處

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研究提出我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措施,並負責紅織實施。

(二)積極穩妥地推行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組織實施住房貨幣化分配製度; 負責已售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準入手續的核准;負責承辦市轄區內單位的房改業務工作。

丹江口辦事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丹江口辦事處
  • 地點:十堰
  • 職責: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
  • 對應:改革實施方案和措施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十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研究提出我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措施,並負責紅織實施。
(二)積極穩妥地推行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組織實施住房貨幣化分配製度; 負責已售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準入手續的核准;負責承辦市轄區內單位的房改業務工作。
(三)完善以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為對象的住房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濟適用房建設規劃和開發建設。
(四)統一管理全市的住房公積金、城市住房基金、單位住房基金和其它房改資金。負責歸還職工住房公積金本息。
(五)編制職工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 審批註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負責住房公積金委託抵押貸款的審查批准。
(六)協助監察部門,糾正和查處違反房改政策及規定的違規違紀問題。
(七)宣傳各項房改政策和房改資金管理政策; 負責房改和房改資金管理中有關問題的解釋和諮詢;協調、指導駐丹單位的房改工作。
(八)監督受委託銀行辦理委託契約約定的業務。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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