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點協定是一個由砂拉越於1963年成立馬來西亞聯邦的談判前所提交的一分含有18個重點的備忘錄。一個以卡梅倫·科博德為首的委員會,科博德委員會被任命協助草擬1963年馬來西亞協定。其中,馬來亞聯合邦的代表為副首相阿都拉薩。北婆羅洲也提交了一分相似的備忘錄——二十點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