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神變,指佛、菩薩、羅漢等所現的十八種神通變化,又作十八變。
其一,其二,參考資料,
其一
《法華經》〈妙莊嚴王本事品〉所說︰{1}右36脅出水,{2}左脅出火,{3}左出水,{4}右出火,{5}身上出水,{6}身下出火,{7}身下出水,{8}身上出火,{9}履水如地,{10}履地如水,{11}從空中沒而復現地,{12}地沒而現空中,{13}空中行,{14}空中住,{15}空中坐,{16}空中臥,{17}或現大身滿虛空中,{18}現大復小。
其二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七所說︰{1}震動︰謂普動一切世界。{2}熾然︰謂身上出火,身下出水。{3}流沛︰謂流光遍照。{4}示現︰謂隨其所欲,示現佛土。{5}轉變︰謂令火成水,令水成火。{6}往來︰謂往來山石之中,無所障礙。{7}卷、{8}舒︰謂能卷舒雪山等。{9}眾像入身︰謂納大眾、大地於己身中。{10}同類往趣︰謂能往趣彼處,同其色類。{11}隱、{12}顯︰謂隱顯出沒自在。{13}所作自在︰謂往來去往,毫無礙難。{14}制他神通︰謂一切具神通者所現神通悉能制伏。{15}能施辯才︰謂一切有情辯才窮盡時,能給與辯才。{16}能施憶念︰謂若諸有情於法失念時,能給與憶念。{17}能施安樂︰謂能令聽法人身心安樂。{18}放大光明︰謂能身放光明,作諸佛事。
若以《法華經》所說與《瑜伽師地論》所說相較,則前者{1}右脅出水至{8}身上出火,相當於後者{2}熾然。{9}履水如地、{10}履地如水與{13}至{16}空中行住坐臥六種相當於{6}往來。{11}從空中沒而復現地、{12}地沒而現空中同於{11}、{12}隱顯。{17}現大身滿虛空、{18}大復現小相當於{7}至{9}卷舒及眾像入身。
參考資料
《華嚴經玄贊》卷十;《華嚴經疏》卷五十六;《瑜伽論記》卷九(下);《教乘法數》卷三十八;《大藏法數》卷六十三;《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下);《清淨道論》第十二章〈說神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