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十二唯識論》,或眾唯識二十論》。八品論之一。世親著,益希德翻譯,共2u頌。漢譯本有3種,唐玄奘譯本l卷,五言偈頌,共21行,其中的末行為結束語;菩提流支譯《唯識論》,1卷;陳真諦譯名《大乘唯識論》,l卷。全文根據《十地經》思想,論述“三界唯心”、“唯識無鏡”之說,認為“識”生起後有一種作用,能把“識”的一部分轉變成“心”心的對象。境以識為本質,只是認識的一部分。世親自注《二十頌釋》,共130頌;律天著《二十頌釋詳解》,兩卷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