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歲考試(eleven-plus examination),英國原中學入學考試。始於 19 世紀末。《1944 年教育法》以法令形式予以肯定。規定所有公立國小學生 11 歲轉入中學前均須參加,根據成績分別進文法中學、技術中學、現代中學。由各地方教育當局組織。每年 2 月或3 月在學生所在學校舉行。
常用方法:(1)標準化的客觀智力測驗(或稱“言語推理”測驗);(2)正規的英語和算術成績測驗。試卷和成績送地方教育當局檢驗。除測驗外,一般還要檢查國小校長作的學生鑑定及整個國小階段的成績報告單。最後由地方教育當局任命的考試委員會作出錄取決定。為了解決受教育機會均等問題,廢除中等教育雙軌制,從 20世紀 50年代起,英國有些地區將上述三類中學合併,建立綜合中學。學生不經考試即可入學。1967年被教育和科學部宣布廢除,但直到 1980年底,仍未徹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