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區域為對象,針對其環境特徵和主要環境問題,對各個環境要素進行測量並作出綜合評價的過程。區域環境監測的對象可以是城市區域(如工業區)、農業生產區、漁業繁殖區、牧業區、林業區、新規劃和開發區等。其監測的範圍主要包括大氣和廢氣環境監測、水和廢水監測、固體廢棄物監測、土壤監測、生物污染監測、環境噪聲監測、環境放射性監測等。通過環境監測,對該區域大氣質量、水質、生態環境作出合理的評價,並以此為基礎結出區域內環境質量優劣及變化趨勢的綜合性結論,為區域的環境污染控制提出相應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環境監測
- 外文名:region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 範圍:大氣、水、固廢、土壤等
- 項目:多種參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