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創新差別

區域創新差別,奧地利學者麥爾(Gunther Maier)和托特林(Franz Tödtling)提出的一個框架構想。即企業是一個開放系統,其內部結構和行為方式與它所處的經濟環境相聯繫,而區域創新差別是區域內企業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共同作用的差異結果。外部因素首先是與企業創新行為相關的區域環境條件,涉及研究和教育機構狀況、科技信息密度、勞動力技能、交通通信體系的質量等;其次是企業所處的市場特徵和行業環境,主要是競爭的強度、競爭方式和企業的技術機遇;其三是企業所選擇的關係網路,包括用戶、供應商、競爭者和研發夥伴等,對創新行為具有重要意義;最後是政府可以通過科技政策、創新政策和區域合作政策影響區域內企業的創新能力差異。內部因素主要指企業的組織和戰略目標的特性,這對企業創新行為有重要的影響。企業規模影響與創新相關的資源裝備,也影響創新的持續性和創新項目的規模。區域內企業在相關功能方面的配備(研究與開發、企業計畫和市場行銷)和他們在生產上的共同作用,對生產創新和方法創新都至關重要,對區域創新差異起著重要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創新差別
  • 提出者:麥爾、托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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