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控告,是指不具名,化名或者假託他人姓名向有關國家機關或者司法機關指控和告發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或者犯罪分子及其犯罪事實的行為。控告人匿名的原因是多樣的。主要是害怕受打擊報復或者有某種難言之隱或者意在誣陷他人。
對匿名控告檢舉的問題要慎重對待,認真檢査,不要輕易肯定或否定。要注意區別匿名控告和匿名誣告的界限。防止行為人藉機故意捏造犯罪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在多數政治性的投票中,為了維持投票的公平性,有著"無記名"的一項原則。在此原則下,人人都必須匿名投票;通常違反此原則是犯法的〈如亮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