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結算業務核算

匯款結算業務核算是商業銀行對收付款雙方通過銀行匯款了解國際間債權債務關係的會計核算。有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匯出匯款,先由匯款人填送一式兩聯的匯款申請書,經審查同意後,一聯作傳票附屬檔案,一聯代匯款回單加蓋公章後退給匯款人,商業銀行則根據匯款申請書填制 “申匯證實書”或“信匯委託書”、“匯票通知書”發往國外。匯款若以原幣存款匯出,借記 “活期存款 (外幣)”,貸記 “手續費收入 (外幣)”、“匯出匯款 (外幣)”。

匯出行接到國外代理行借記報單或總行電傳時,抽出匯出款卡片銷賬,借記 “匯出匯款 (外幣)”,貸記 “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 (或其他科目) (外幣)”。匯入匯款,匯入行接到匯出行的匯款電報或信匯委託書、支付委託書正本,先核對電匯密押、信匯印鑑,無誤後辦理匯款登記編號,填制匯款通知書通知收款人領取並辦理轉賬手續,若匯款頭寸已收妥,即可直接存入收款人賬戶;若匯款頭寸尚未收到,但需提前解付時,借記 “其他應收款 (外幣)”,貸記 “活期存款 (外幣)”,待收到匯款頭寸時,借記 “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 (或其他科目) (外幣)”,貨記 “其他應收款 (外幣)”。若以人民幣收入有關單位賬戶或支取人民幣現鈔時,借記“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 (或其他科目) (外幣)”,貸記 “外匯買賣 (外幣)”,借 “外匯買賣 (人民幣)”,貸 “活期存款 (或現金)(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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