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監場,海鹽產場。位於浙江玉環縣楚門鎮。北宋時期為天富北監鹽場。清乾隆年間僅洋塘、後墳、鹽盤三處出鹵,由官府發給帑銀收鹽,由同知兼理鹽課。同治初年帑本漂失,由該廳年繳鹽息銀二百餘兩。宣統二年(1910)春設局督辦漁配。民國二年(1913)設玉環收運局,民國四年改為玉環坦鹽局,民國五年改設北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