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銀海區應急管理局是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銀海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廣東南路交新世紀大道銀海區政府大院老年人活動中心2樓202
- 所屬地區:北海市銀海區
- 所屬部門: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銀海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銀海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銀海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配合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銀海區應對重特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配合市應急管理局加強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銀海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或指導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根據上級要求管理區本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八)負責銀海區消防工作,指導各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承擔轄區地震防禦工作。
(九)指導協調銀海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銀海區災害救助工作,負責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銀海區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銀海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管全區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銀海區本級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銀海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擬訂銀海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銀海區民政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銀海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參與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銀海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銀海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少災害風險轉變,提高銀海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
2.協調局機關各業務工作室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經費、勞資等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對外交流與合作。
3.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繫區安委會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和各鎮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區安全生產方面有關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擬定區政府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安排意見、安全生產責任;研究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監督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專項檢查;組織協調、督查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組織、協調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全區生產安全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分析預測重大、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值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