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銀海區自然資源局

北海市銀海區自然資源局

北海市銀海區自然資源局是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銀海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北海市廣東南路與新世紀大道交匯處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北海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含海洋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含海洋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
(四)負責和協助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上級考核標準。配合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北海市提出的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執行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組織實施全區空間規劃。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建制鎮規劃、修建性規劃的編制、調整和修訂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選址工作;指導和負責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民房建設規劃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核發村莊規劃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理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
(七)負責有關規劃審查報批、已批准規劃的報備工作。統籌實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等核發管理制度。
(八)負責轄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制定相關管理規定辦法;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範圍內的建設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負責森林、濕地和草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措施,組織指導實施重大工程項目。組織開展礦業遺蹟保護。
(十)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依法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鐘乳石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報批。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負責組織全區造林綠化工作。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沙化防治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森林、草地、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林地管理,監督管理全區退耕還林工作。負責全區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濕地、草地的開發利用。
(十五)負責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落實國家相關標準。負責全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者採集、馴養繁殖或者培植、經營利用。按照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七)負責推進全區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負責全區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督管理全區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監督管理全區林木種苗、花卉、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區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保護。
(十八)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和森林、草地防火相關工作,配合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地火災防治規劃、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森林、草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按職責分工承擔自然資源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九)根據授權,對轄區內各鎮人民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政府,北海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檢查。按要求協助上級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協調指導督促各鎮自然資源巡查保護和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組織閒置土地的調查認定及非政府原因閒置土地處置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的民房、村莊規劃區內、福成鎮總體規劃鎮區範圍內(不含北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及備用地、生態綠地)建築工程的規劃驗線和規劃核實及土地核驗工作。
(二十)統一領導和管理北海市銀海區海洋局。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銀海區自然資源局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北海市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利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應急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局的自然災害防救職責分工。
(1)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配合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地火災防治規劃、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森林、草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按職責分工承擔自然資源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2)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配合市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3)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江河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中水河流和水工程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專業技術支撐。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負責依法可食用林產品從種植、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林產品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依法可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市森林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領導分工

魏建強局長
陳鎂副局長
賴曉雲 副局長
沈永華 副局長

內設機構

銀海區自然資源局設1個內設機構:綜合股。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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