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銀海區城市管理和交通運輸局是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北海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擬定轄區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擬定轄區城市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牽頭組織協調實施。
(三)負責轄區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四)按分級管理規定,承擔轄區城市燃氣、城市排水、城市道路照明等相關公用事業(不含城市客運管理)的監督管理及維護職責。
(五)按分級管理規定,承擔轄區竣工驗收移交後的城市道路、橋樑及其附屬設施的監督管理及路政管理職責。
(六)承擔轄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相關設施竣工驗收移交後的管理、維護、改造職責。
(七)承擔轄區竣工驗收移交後的城市園林綠化的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監管城市建成區的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主幹道綠化帶的管護工作;負責轄區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市雕塑。
(八)承擔轄區戶外廣告(包括移動廣告)、夜景燈光和標誌標示監督管理職責。
(九)承擔竣工驗收移交後的轄區城市廣場的監督管理職責。
(十)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城市管理經費、城市維護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的計畫和使用管理的職責。負責城市管理有關行政性收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擬定有關專業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編制相關城市基礎設施維護定額,核定維護設施量。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以下6項行政許可事項: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2.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審批;3.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樑)審批;4.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建設、設定廣告、舉辦大型遊樂活動以及其他影響生態和景觀活動許可;5.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6.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1項其他類行政權力:1.在管道燃氣設施安全保護範圍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保護協定、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審批手續的備案;
(十四)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十五)承擔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指導職責及相關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考評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
(十六)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城市管理行業領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十七)負責行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擬定改革方案和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十八)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以及上級部門交辦或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