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暫停辦理潿洲島(含斜陽島)新增人口遷入的公告

為適應潿洲島(含斜陽島)開發建設需要,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指示精神,市人民政府於2014年4月發布公告,暫停辦理潿洲島(含斜陽島)新增人口遷入。目前暫停期限已滿,為繼續做好有關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公安部門繼續暫停辦理潿洲島(含斜陽島)新增人口遷入手續。
二、符合戶籍管理規定的下列情形,確需遷入潿洲島(含斜陽島)的,由戶籍管理部門嚴格審查把關,按相關規定辦理:
(一)出生;
(二)婚姻(由相關村委、社區和潿洲鎮政府初審);
(三)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復轉退軍人(未安置過的)、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教人員回原籍;
(四)駐軍家屬隨軍。
公安部門辦理上述情形戶口遷入手續後,應及時登記造冊備查,並定期將情況送市潿洲島旅遊區管理委員會備案。
三、暫停辦理期限為2年。期限屆滿如需繼續暫停辦理戶口遷入手續,由市潿洲島旅遊區管理委員會提前2個月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