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慶節和重陽節期間冠頭嶺林區森林防火的公告

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現就冠頭嶺林區國慶節和重陽節期間的森林防火工作公告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15日,冠頭嶺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生產生活用火,居民生活用火必須自行嚴格管理。
二、嚴禁進入林區人員攜帶任何火源,嚴禁任何人員在林區燒烤、吸菸,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
三、在10月13日重陽節當天,對冠頭嶺林區實行交通管制,除執勤車輛和人力車輛以外,其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林區,只能在林區外指定的區域進行停放。林區內冠嶺山莊、普度寺等單位的自用車輛需出入冠頭嶺的,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頒發的通行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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