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旗是一個國家軍隊的標誌,是一支軍隊的榮譽所在。清政府時代最初並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國旗、海軍旗,直到1881年9月在英國定購的“揚威”、“超勇”兩艘巡洋艦回國後,為和國際接軌李鴻章經清廷批准制定了軍旗、國旗的質地、章色。至1888年北洋海軍正式成軍後,國旗與海軍旗制度才得以進一步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洋水師軍旗紋章
- 成立時間:1888年
- 類型:海軍
- 來自:英國
海軍軍旗,清末重建海軍軍官旗,關 防,勳章,
海軍軍旗
軍旗是一個國家軍隊的標誌,是一支軍隊的榮譽所在。清政府時中國並沒有現代意義上的國旗、軍旗,直到1881年9月在英國定購的“揚威”、“超勇”兩艘巡洋艦回國後,為和國際接軌李鴻章經清廷批准制定了軍旗、國旗的質地、章色。萬年國旗為羽紗質地,正黃色,用羽紗鑲嵌青色五爪飛龍,龍頭向上。
海軍旗:分一至四號。
一號旗,橫長一丈五尺六寸,直寬一丈六寸五分(499.2厘米×340.8厘米),一等軍艦及海口大炮台懸掛。
二號旗,橫長一丈三尺九寸,直寬九尺五寸(444.8厘米×304厘米),二等軍艦及海口平炮台懸掛。
三號旗,橫長一丈一尺五寸,直寬七尺六寸(368厘米×243.2厘米),三等軍艦及海口兵營懸掛。
四號旗,橫長九尺六寸,直寬六尺三寸(307.2厘米×201.6厘米),小船及舢板懸掛。
提督旗:原為五色立錨旗,後改為五色團龍旗。分一至五號,用於提督座船懸掛。
一號旗,橫一丈三尺五寸,豎九尺(432厘米×288厘米)。大艦用。
二號旗,橫一丈一尺五寸,豎七尺五寸(368厘米×240厘米)。二等艦用。
三號旗,橫九尺,豎六尺(288厘米×192厘米)。三等艦用。
四號旗,橫六尺八寸,豎四尺五寸(217.6厘米×144厘米)。小蒸汽船及大舢板用。
五號旗,橫六尺四寸,豎三尺六寸(204.8厘米×115.2厘米)。小舢板用。
魚雷艇隊統領旗:魚雷艇隊統領座艇懸掛。
大官旗:陸軍總兵以及道台級別以上官員乘艦時懸掛。
隊長旗:海軍提督不在時,編隊中艦長軍銜最高的軍艦懸掛。
天后旗:每月十五或媽祖祭日時懸掛。
值日旗:擔任值日的軍艦懸掛。
長旒旗:軍艦航行時懸掛。
清末重建海軍軍官旗
甲午戰敗後,清政府決心重建海軍,籌辦海軍大臣載洵因“各國辦理海軍,自海軍大臣以下各長官均有特別旗式懸掛桅端,以辨等威”,於是仿照西洋樣式,設計出了中國的海軍旗,並於宣統元年七月初九(1909年8月24日)奏請清廷批准。
關 防
總理海軍衙門關防為銀質,字型為大篆,長3寸2分,闊2寸,文字內容為“總理海軍事務衙門關防”。(關防是指非正式機構的印章,為長方形,為區別於方形的大印,關防使用的印泥為紫色,因此又稱紫花大印)。
註:海軍衙門關防黃模(現藏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勳章
寶星勳章,正式名稱為雙龍寶星,分五等11級:頭等3級,第1級專賞各國之君;第2級賞各國世子、親王、宗親國戚等;第3級賞各國世爵、大臣、總理各部大臣、頭等公使等。二等3級,第1級賞各國二等公使等;第2級賞各國三等公使、署理公使、總稅務司等;第3級賞各國頭等參贊、武職大員、總領事、總教習等。三等3級,第1級賞各國二、三等參贊、領事官、正使隨員、水師頭等管駕官、陸路副將、教習等;第2級賞各國副領事官、水師二等管駕官、陸軍參將等;第3級賞各國翻譯官、游擊、都司等。四等不分級 ,賞各國兵弁等。五等亦不分級,專賞各國工商人等 。
雙龍寶星正中鑲嵌有不同顏色的寶石一顆,發給寶星得主執照(頭等第1、第2級除外 ),由總理衙門蓋用關防生效;製造頒給程式規定為:頭二等寶星由總理衙門製造頒給,三、四、五等寶星何處奏請賞,即由何處照式樣製造頒給,仍由總理衙門蓋用關防,發給執照,以備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