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時期的基層司法》是一本有關法學的歷史書。 破壞與重建的輪迴里中國近代司法制度建設走過了一百年的歷程。司法與行政應不應分立、能不能分立、如何分立成了一個始終揮之不去,卻又難以解決的問題。它一次次叩擊著國人的心弦,至今綿延不絕。 《北洋時期的基層司法》從歷史學的視角觀察法學問題,沿著時間坐標展開畫卷,全方位呈現北洋時期基層司法制度的變遷、推行和運作。無意填補空白,卻著力於史事重建,從時間、空間到結構,從規劃、實施到運作,勾勒北洋基層司法的基本框架。 司法源於社會,其命運常常並非由其本身來決定,而為社會因素所左右。司法獨立理念、共和觀念、收回法權、政治分立、司法經費、司法人才、訴訟狀況等因素在不同的社會情境下形成不同的組合模式,推動或制約司法與行政的分立。本書由唐仕春著。
基本介紹
- 書名:北洋時期的基層司法
- 作者:唐仕春
- 出版日期:2013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09747635
- 品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外文名:The Preliminary Judicial System during the Beiyang Period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頁數:446頁
- 開本:16
- 定價:89.00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編 司法制度之變遷
第一章 清末民初籌設基層司法機關方案之流變/31
一 清末急進之策/32
二 清末變通之方/36
三 民初穩健手段/40
小結/44
第二章 審檢所制度的曇花一現/46
一 縣衙門的設官分職改革/47
二 審檢所制度的出台/56
三 審檢所制度的推行與裁撤/62
小結/71
第三章 縣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演進/74
一 縣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出台/76
二 縣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推行/80
三 縣知事與承審員審理案件許可權/85
小結/89
第四章 1914年審判廳大裁併的源流、過程與原委/91
一 分散的裁廳交涉與行動/92
二 梁啓超與裁撤審判廳/97
三 裁廳通電與《各省設廳辦法六條》/100
四 政治會議期間的裁廳與設廳討論/104
小結/112
第五章 1916年縣司法制度改革的重啟/115
一 全國司法會議的召開/115
二 對縣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檢討/119
三 對縣司法制度的新構想/122
小結/129
第六章 1920年前後收回法權與基層司法制度改革/131
一 巴黎和會與1919年的添設廳監分年籌備計畫/132
二 華盛頓會議與1921年開始的中國法制改良/138
小結/145
第二編 司法制度之運行
第七章 基層司法機關的規模與分布/153
一 新式審判機關的規模/154
二 審檢所、司法公署與縣知事兼理司法衙門的規模/172
三 基層司法機關的分布/177
小結/183
第八章 基層司法機關的人員與經費/185
一 司法人員的職掌、人數及來源/186
二 司法經費的分配/199
小結/211
第九章 政治分立與司法統一/213
一 法務部對各省司法人員的任免獎懲/215
二 法務部對各省訴訟的督飭/219
三 大理院對各省案件的審理/223
四 司法系統的維持與斷裂/227
小結/231
第十章 司法經費的籌措/233
一 地方行政機關籌措司法經費/234
二 以司法收入補助司法經費制度的出台/238
三 各縣司法經費的來源與支取/245
四 各縣的司法收入/254
小結/259
第十一章 司法人才的供需/261
一 普設法院所需司法人員數目/261
二 法政畢業生數目/264
三 所需司法人員與法政畢業生的供需矛盾/273
小結/277
第三編 訴訟之量化分析
第十二章 基層訴訟的規模、效率及結案方式/281
一 清代基層訴訟規模的推算與評估/283
二 北洋時期基層訴訟的規模/288
三 北洋時期基層訴訟中的結案率/298
四 北洋時期基層訴訟中的結案方式/304
小結/314
第十三章 基層訴訟的類別/331
一 案件的民刑構成/332
二 刑事案件的罪名類別/339
三 民事案件的類別/348
小結/360
第十四章 基層訴訟中的抗訴與覆判/376
一 基層訴訟中的抗訴率/376
二 抗訴案件之結果/381
三 覆判案件之結果/396
小結/400
結 論/414
徵引文獻/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