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學子衿國學社,成立於2015年6月,是掛靠校團委的傳統文化學術類校級社團。社團宗旨“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社團以弘揚傳統文化,復興禮儀之邦為己任;堅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批判繼承,古為今用的原則。社團內部下設翰林部,中書部,遊藝部,文宣部,禮樂部五個部門。創社以來,舉辦了一系列精彩活動,逐漸為廣大師生所熟知和喜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方民族大學子衿國學社
- 外文名: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Club of Beifang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
- 成立時間:2015年6月
- 社團類型:傳統文化類
- 指導單位:北方民族大學校團委
序言,社團介紹,社團概況,宗旨口號,釋名標識,組織機構,部門分工,歷屆社長,社團活動,常規活動,品牌活動,社團章程,合作單位,
序言
國學者,中國固有學術也。中華之文化,源遠而流長,博大精深也,悠悠乎上下五千年。近代以來,西學漸盛,國學式微,如此之狀,持續乎近百年之久,實令吾輩切齒。國學者,實為華夏之根本,復興之礎石,後世之瑰寶。國學復興已為歷史之潮流。率歷史之潮流,子衿國學社秉承“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理念,以弘揚傳統文化,復興禮儀之邦為己任,而成國魂之旌張也。且以開放之心態,大氣之胸懷,遍求志士,泛覓知己,聚同仁於賀蘭山下,黃河之濱,修己立身,兼世達人。
社團介紹
社團概況
北方民族大學子衿國學社,是由文史學院的吳世界發起,在韋學,謝紅,黃春玲,劉英等幾位國學愛好者的協助下創建的中國傳統文化類社團,成立於2015年6月,是掛靠北方民族大學校團委的校級社團。社團以弘揚傳統文化,復興禮儀之邦為己任;以修身正氣、踐行君子為出發點。社團內部下設翰林部,中書部,遊藝部,文宣部,禮樂部五個部門。社團成立以來,通過舉辦大型“新年燈謎會”,協辦文史學院“國學知識競賽”“晨沐國風讀經班”等系列活動,逐漸為廣大師生所熟知和喜愛。
宗旨口號
社團宗旨: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社團口號:弘揚傳統文化,復興禮儀之邦。
釋名標識
“子衿”釋名: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詩經··鄭風·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為君故,沉吟至今。——曹操《短歌行》
“子衿”字義是你的衣領,最早指女子對心上人的愛稱,後來指對知識分子、文人賢士的雅稱。社團以此命名,寄託了希望國學社成為文人君子雅集論道的平台,同時也希望每位社員都能夠有所收穫,修己達人。
社徽標識:
子衿國學社社徽由首屆社長吳世界設計創作,結合了書法,篆書,印章,中國紅的傳統元素。社徽整體由外部的“北民大子衿國學社”簡稱及其英文名稱和內部的“國學”兩個繁體篆字的變形印章構成,後者為其核心部分。
社徽中央由上“國”下“學”兩個繁體篆字組合而成,使人一眼望去即能理解,簡單明了。
其中,下半部分“學”字中的“子”是漢服交領右衽衣領的象徵,也契合了“衿”(衣領)的社名之義。而最下面的鳳凰則呼應了北方民族大學校微中的鳳凰,同時也體現了社團的所在地——“鳳凰城”銀川市。
鳳凰下面的阿拉伯數字“2015”表明了社團成立於二零一五年。
組織機構
部門分工
名稱 | 部門職責 |
---|---|
理事會 | 理事會是社團最高權力機構,由導師和所有幹事組成,負責監督社長及各部長的工作,並有權對不負責任的幹事提起罷免並任命新幹事。同時,負責對社團重大活動事項的審核決議,並督促相關負責人實施。 |
導師 | 指導老師由具有一定國學修養並關心社團發展的老師擔任。其對社團有監督指導、批評建議的權利和義務,對社團重大事項有協商決定權。有義務接受社團邀請列席相關會議、參加相應活動,並接受本社團邀請舉辦相應講座,並在能力範圍內為社團開拓外部發展空間。 |
顧問團 | 由關心社團發展的往屆社團幹部和支持社團發展的專家學者組成,為社團發展提供管理經驗和專業性的學術指導。顧問團一般不參與社團具體事務,除非在理事會內部出現無法自我解決的問題時由顧問團參與解決。 |
社長 | 統觀總籌,管理各部,協調聯繫各部門。代表社團參加校團委例會,簽署重要檔案及活動的審核,定期組織召開部長例會和全體大會。 |
副社長 | 處理社團日常事務,協助社長組織召開會議,組織開展社團各項活動。 社長不在時行使社長職責。 |
翰林部 | 1組織開展學術研討,舉辦“坐而論道”。2組織每周一次的“晨沐國風”集體讀經。 3組織觀看國學講座和《百家講壇》節目。 4提供協辦的文史和外院等國學知識競賽題庫。 5蒐集、整理學術資料,管理學術資料庫。 6負責提供官媒的“每日國學”內容。 7選派社員代表學校參加各種國學知識競賽。 |
禮樂部 | 1組織開展漢服交流、研討講座。 2蒐集、整理漢服資料,管理漢服資料庫。 3組織開展漢服戶外採風攝影。 4負責和同城漢服組織的交流合作。 5社員漢禮研究教學(揖禮、投壺禮、祭禮等) 6負責文藝節目,定期排演(漢舞、漢服展示等) 7負責古典妝容教學。 8負責漢服,頭飾等製作。 |
遊藝部 | 1組織參觀博物館,西夏王陵等遊學活動。 2負責組織假期“國學工程“的國學支教活動。 3聯繫發布全國各種國學支教,國學班等假期活動。 4負責國畫,弓箭,圍棋和茶道的研究教學。 5聯繫801,國畫系合作單位,加強交流合作。 |
文宣部 | 1負責和本校兄弟社團的合作與交流。2負責對外爭取贊助,尋求活動贊助商; 3負責聯繫導師和寧夏高校國學聯盟成員。 4負責活動的傳單、海報和橫幅等的設計。5活動前後的網路宣傳以及傳單派發等。6社團活動的攝影和錄像工作。 7負責社團微信公眾號和新浪微博的推廣維護。 |
中書部 | 1掌管社費收支情況,監控活動贊助的使用。 2對社團物品進行登記,定期檢查,做好租借記錄。 3負責活動物資的發票報銷,校團委經費報賬。 4社團換屆時,負責社費和固定資產移交。 5負責整理保管社團各種規章資料和社員檔案。 6負責擬寫並通過飛信傳送會議和活動通知。 7草擬活動策劃,會議文稿、學年計畫等。 8負責活動和會議的幹事社員出勤考核與評優。 9每半學期向理事會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每學期將財務報表向社內公開一次。 |
歷屆社長
姓名 | 任期 | 院系 | |
---|---|---|---|
第一屆社長 | 吳世界 | 2015.6——2016.6 | 文史學院傳播學(2013級) |
第二屆社長 | 謝紅 | 2016.6——至今 | 文史學院廣告學(2014級) |
社團活動
常規活動
晨沐國風——翰林部組織每周一次的早晨讀經。
坐而論道——翰林部定期就特定國學話題進行切磋學習。
百家講壇——翰林部延請嘉賓開講座或共同觀看國學視頻。
遊學格物——遊藝部參訪歷史景點並和相關社團聯誼。
品茗悟道——遊藝部負責的茶道學習和研究。
經緯黑白——遊藝部承擔的圍棋入門教學和研究。
漢服達禮——禮樂部帶領學習穿戴漢服並推廣傳統禮儀,學習古典舞蹈。
品牌活動
國學科舉——協辦的文史學院和外國語學院的國學知識競賽。
新年燈會——社團主辦的校級大型跨年燈謎會特色品牌活動。
社團章程
《子衿國學社社費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社團規範化管理,促進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民主理財,科學理財意識,保護社員權益,使國學社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學社資金為學社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學社資
金並在本條例的規定範圍內運行。
第二章 資金來源
第三條 社團資金以自籌為主,並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也包括團委立項支持的活動資金。即來源主要為:會費;校團委商家及個人捐贈。
第四條 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財務處組織統一收取,會費收取金額由理事會共同研究決定。
第五條 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進行登記,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並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在子衿國學社備案。
第六條 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資金,必須統一如實在財務處登記備案,統一分配與管理。
第七條 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需多方位籌措資金,具體方式由理事會決定。
第八條 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學社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學社資金、活動資金。
第三章 資金管理
第九條 按照有關要求,所有財務都應賬錢分開,收支兩條線。社團資金統一歸入財務處、並建立專門賬本,統一管理。中書部財務處記錄好財務賬目,以定期向社員和理事會對賬。學社要形成以財務處總監為中心的財務制度,開支合理透明節儉、票據真實有效。
第十條 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票據原則上是發票,且應註明日期、摘要。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有審批人,經手人(至少2人以上經辦)簽名。如遇特殊情況無發票,對收據或自製憑證必須寫明情況,並由經手人,負責人和證明人簽字後方可入賬。
第十一條 資金使用情況定期(一般為3月一次)向廣大會員公布,含收入、支出金額,支出項目和事由,原始憑證等,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二條 財務處應全力配合理事會對其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情況的審核(定期與不定期審計相結合),審核完後向廣大會員公布審計結果。
第十三條 資金管理人員更換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將本所經管的工作全部交給接管人員,由負責人及部分會員代表監督交接。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原會計賬簿,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新老負責人交替,離任負責人應接受離任審計。
第四章 資金使用
第十四條 學社資金使用的原則是必要、合理、節儉,最大可能地服務於廣大會員,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集體資金;
第十五條 資金的主要用途包括國學社宣傳費、組織各項活動的費用,必要用品購置及表彰費等。不得將學社資金公款私用及用於學社成員小範圍等不必要開支;
第十六條 資金結餘應自動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條例解釋權歸屬於理事會所有;
第十八條 本條例務必要求財務處負責人嚴格學習並執行。
子衿國學社理事會
2016年6月1日
《子衿國學社固定資產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促進國學社固定資產有序管理,保護國學社及會員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學社固定資產是指用國學社經費購買或以國學社名義取得的不動產及非消耗性動產。
第三條 國學社固定資產國學社為成員所共有,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非法動用。
第四條 國學社各項固定資產須在國學社財務處登記,事項包括資產名稱、數量、購買時間、價格、用途、管理人員、編號等事項,一切事項以登記為準。
第五條 國學社固定資產由財務處總監和國學社社長共同管理國學社資產。
第六條 國學社固定資產的使用應限於本國學社活動,物品外借或外租需要履行租藉手續,不得出現人情借用、借用無責任等情形。
第七條 國學社固定資產出借應由財務總監負責,借出物品若有損失,應由財務總監追究。
第八條 國學社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人為性損壞或丟失,由財務總監責成相關責任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 社需固定資產的所有權變更時,需經本國學社理事會成員討論通過,方可實施。
第十條 國學社組織機構換屆,原國學社負責人應出具財產清單及各項賬簿,先報財務部審核再與新一屆國學社負責人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十一條 當理事會發現國學社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財務部有權追究國學社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國學社必須為本國學社的固定資產登記編號,並加國學社公章。
第十三條 個人資產投入固定資產時,需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國學社應按其實物登記入賬,合適的情況下可給予捐贈人員一定精神獎勵。
第十四條 國學社獲贈資產須依本辦法進行登記,登記後的固定資產即為國學社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國學社理事會所有。
子衿國學社理事會
2016年6月1日
《子衿國學社漢服租賃管理條例》
前言:為了滿足廣大校友同袍的需要,帶動全校師生復興漢服;同時也為了惠及社員籌集社團活動經費。特制定以下子衿國學社漢服租賃管理條例。未有特殊情況不得擅自修改。
【公用漢服租賃條例】
1.未經子衿國學社人事組成員商議,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公用漢服租借給他人,牟取個人利益,違者開除社籍。
2.除子衿國學社活動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公用漢服拿給別人免費拍照、表演或試穿。
3.社內人員借用者,借用前應自行檢查有無髒污破損,借用時在社長處登記,並承擔借用時衣服發生的一切責任。
4.社外人員借用公共漢服,在遵守漢服型制,符合漢服著裝的前提下,應當收取一定租金和押金(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價格)。
5.公用漢服收取的租金充為社費,並有專人登記入賬,定期向社內公開報賬。個人不得從中剋扣,一經發現,嚴重者開除社籍。
4.租借漢服者必須手洗洗淨漢服後歸還子衿國學社,如未清洗,則須支付清潔費10元。若發現漢服上有嚴重破損及大塊頑漬,按照破環程度賠償,並將借用者拉入黑名單,不再租借。
5.子衿國學社所有公用漢服(包括其他財務),由子衿國學社副社長妥善保管,每學期末,進行一次財產清查,並計提相應折舊,重新估算價值。換屆之後,應由社長、保管人員及財務人員完好交給下一屆。
6.本條例自今日起生效,每屆子衿國學社成員須嚴格執行該條例,繼任子衿國學社人事組可根據發展情況做出補充和調整。
【私人漢服租賃條例】
1.鑒於漢服屬於社員個人貴重物品,對外租賃堅持自願互利原則,社團不得強迫社員對外租賃。
2.社員確定外租後,需要首先向社團財務處登記確認漢服形制尺碼和污損狀況,再由社團統一外租和收回。
3.本著社員社團雙贏原則,租賃所得兩成歸入社費。
4.漢服外租需由社長,物主,財務處3人共同負責,互相監督。租賃所得由財務處專人負責登記社團收支記錄並向全社公示。個人不得從中剋扣,一經發現,嚴重者開除社籍。
5.租借漢服者必須手洗洗淨漢服後歸還子衿國學社,如未清洗,則須支付清潔費10元。若發現漢服上有嚴重破損及大塊頑漬,按照破環程度扣除一定押金用於賠償,並將借用者拉入黑名單,不再租借。
6.鑒於漢服屬於社員個人貴重物品,對外租賃堅持自願互利原則,社團不得強迫社員對外租賃。
2016年5月
子衿國學社首屆理事會
《子衿國學社指導老師管理條例》
(1)本著自主自願原則,國學社指導老師實行聘任制;聘任指導老師為義務性和志願型。
(2)子衿國學社指導老師一般由對本社團發展有突出貢獻或對“國學”研究成績特別突出的專家、學者、老師擔任。
(3)本社團指導老師應對國學比較關注,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國學復興意識,愛護學生,有較豐富的專業基礎或較高的理論水平,關心本社團的發展,並能對本社團發展壯大提供支持,在思想上、組織上、活動上給予指導。
(4)本社團指導老師一般為本校老師,特殊條件下也可聘任校外對本社團發展特別關注並對本社團發展或“國學”研究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
(5)本社團指導老師無任期,可據雙方意願擬定任期,一般應以最近能履行相應義務者為主;本社團理事會有權解聘不履行相應義務或不合格老師。
(6)指導老師對本社團有監督、指導、批評、提出建議和意見權,對本社團重大活動或問題有協商決定權.
(7)本社團相應負責人應積極與指導老師聯繫,及時匯報工作,充分收集指導老師的意見和建議,並積極予以反饋。
(8)指導老師有義務接受本社團邀請列席相關會議、參加相應活動,並接受本社團邀請舉辦相應講座或報告,並在能力範圍內積極為本社團開拓外部發展空間,為本社團活動的健康、正確、有效開展和會員綜合能力提高提供便利。
(9)本條例未盡事宜另行修訂,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本社團理事會所有。
子衿國學社理事會
2016年6月1日
合作單位
寧夏高校國學聯盟(籌)
陝西允中文教院
銀川一石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