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由十部委印發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中,對北方地區清潔能源取暖工作進行了整體部署,包括清潔取暖現狀、存在問題、熱源選擇等,並特別對煤改氣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
規劃內容
《規劃》明確要在2019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50%,其中2+26重點城市城區的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到2021年,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替代散燒煤1.5億噸,“2+26”城市城區全部實現清潔取暖,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縣城達80%以上,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