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基於導航衛星的共視時間傳遞是最常用的遠程時鐘比對技術,具有覆蓋範圍廣、比對精度高等特點,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中有廣泛套用。自北斗衛星導航系統投入運行以來,北斗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越來越多地套用於各個領域。但是,截至2019年,中國尚沒有北斗共視時間傳遞技術的國家標準,來規範北斗共視時間傳遞技術的套用及終端設備的研製和生產,無法滿足該技術在套用中的需求。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GB/T 39411-2020)。
編制進程
2017年8月11日,全國北斗衛星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北京主持召開了軍民通標建議書及草案審查會,評審專家審查通過了《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的研究內容。會後,參與編制該標準的單位在前期相關科研和標準化工作的基礎上,對標準文本的內容、結構、文本進行多次商討和起草、修改。
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20174072-T-801)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提出,由TC544(全國北斗衛星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
2018年1月22-23日,標準編寫組的主要成員在北京參加了由全國北斗衛星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舉辦的“北斗衛星導航標準化培訓班(第三期)”對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軍用標準化改革與發展,軍民通標項目進展情況,以及國家標準、國家軍用標準、北斗專項標準的項目立項、工作程式以及編制要求要求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經研討編寫形成《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及《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編制說明。
2018年6月14日,全國北斗衛星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北京組織對《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進行了專家討論。參會專家對《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編制說明、《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提出修改意見。標準編寫小組對專家意見進行了研討,在此基礎上形成《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及《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草案)編制說明。
2021年6月1日,國家標準《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GB/T 39411-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科學院國家授時中心、中國衛星導航工程中心、海華電子企業(中國)有限公司、北京衛星導航中心、南京六九零二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張首剛、高玉平、劉娜、王平利、焦文海、劉瑩、徐勁松、張雙成、陳朝暉、何家富、廖丁毅、肖勝紅、宋海娜、鐘世廣、張悅、李軍。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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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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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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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定義和縮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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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視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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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觀測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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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數據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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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性能測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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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共視觀測數據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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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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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GB/T 39411-2020)規定了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設備的功能、性能、接口、安裝、觀測操作、數據記錄及處理等技術要求以及性能測試方法等。該標準適用於利用北斗衛星觀測值進行共視時間傳遞的設備研製與套用。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要求》(GB/T 39411-2020)的制定,滿足了各領域對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技術的需求,規範了中國北斗共視時間傳遞設備的研製、生產、套用,有利於促進北斗衛星共視時間傳遞設備的標準化生產,保障北斗衛星共視技術在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領域中的套用安全,推動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的廣泛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