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木業同業公會月刊

《北平木業同業公會月刊》1935年11月創刊於北平,1937年4月第11/12期停刊。由王靜圃、劉書鏡等主編輯,編輯宋耀族,河北省第一工廠發行。月刊,屬於木業同業公會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平木業同業公會月刊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36年
  • 出版周期:月刊
人員編制,欄目方向,

人員編制

本刊撰稿人有宋耀族、徐德民、魏鑒書、劉書鏡、郭萬祥、拙民、李時齋、繼明齋主、夢覺生、雷嗣尙、陳繼淹、郝蔚初、王少堂等。

欄目方向

主要欄目有經濟欄、文藝欄、評論欄、會務欄、法律欄。
本刊載有選聯、詩詞、北平市政府社會、公安局訓令、謎語六則等內容,刊登會務紀要、法律知識、經濟狀況、文藝、詩歌與所得稅條例細則等。以互相研究知識,發生興趣,促進溝通會員訊息,增強會務效率為宗旨。
法律欄刊登宋耀族的《刑法重利罪之認識》、《民事案款發給和息辦法之意見》、《民事案款發給和息辦法之意見》,宣傳法律知識,增強法律認知。經濟欄中,載有宋耀族的《統制企業之檢討》、《發行輔幣應有之注意》等文章,報導經濟訊息。另外,文藝欄刊有徐德民的《雙梧書屋詩草:[詩詞多首]》、夢覺生的《忍讓詩》等文藝作品,有情有景,內容豐富。此外,還有評論欄,刊登郭萬祥的《論青年與光陰》、拙民的《余對新年之覺觸》、劉書鏡的《說寳》、歧邠(投稿)的《儲蓄貴恆論》等文章,探討政治、經濟、文化等各種問題。除此之外,會務欄有《準市商會函為清查營業稅收希查照轉知事(三月六日)》、雷嗣尚的《準統制商業設計委員會函知改為調整商業設計委員會事》等文章,報導會務情況。
本刊對於研究民國時期的法律、經濟、文藝等起到補充說明的作用,對於探討木業同業的活動可以管窺一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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