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簡稱縣文廣旅局)是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根據《北川羌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北委發〔2019〕5號)和《北川羌族自治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北機改〔2019〕1號),縣文廣旅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郭志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外文名:Bureau of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and tourism of Beichuan Qiang Autonomous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郭志武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相關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巴蜀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
(十)統籌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十一)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對外文化、旅遊合作,組織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北川文化旅遊品牌建設。
(十二)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縣內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督實施廣播電視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保衛工作。統籌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三)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遴選、申報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指導文物保護單位申報等工作。組織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動完善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文物和博物館領域裝備技術提升。
(十四)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協調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文化產業、旅遊業在北川產業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作用,增強北川文化軟實力,加快建設文化旅遊強縣。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加強全縣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和對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監管,協調推動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最佳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強化廣播電視民營機構的監管,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全縣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提高廣播電視服務質量和水平。
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深化文物體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護展示,提升博物館公共服務能力,加強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撐,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

職責分工

(1)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文廣旅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2)與各鄉(鎮)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文廣旅局負責統籌全縣鄉村旅遊發展,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發展振興。各鄉(鎮)負責按標準要求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
組織起草有關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負責重要政策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論證工作,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
負責部門預算和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系統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統計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重點及基層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擬定內部財務管理、審計制度。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黨群工作、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公共文化藝術股。推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淮並監督實施。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推動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北川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推進藝術創作成果市場化轉化。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促進非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
(三)文物管理股(掛北川羌族自治縣文物管理局牌子)。擬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申報和監管,協調全縣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和研究、發掘等工作;指導全縣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文物安全;負責非遺博物館、傳習所的管理工作。督查文物、博物館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等工作。
(四)廣電傳媒管理股。協調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指導、推進全縣廣播電祝節目創作生產。負責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擬訂廣播電視科技發度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負責監督落實廣播電視安全制度和指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體系、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業務監督管理。負責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使用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五)文化旅遊產業股。擬訂文化和旅遊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觸合發展。培育骨幹企業,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負責文化產業、旅遊業統計工作,推進全域旅遊、旅遊名縣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文化和旅遊重大活動、重要設施規劃。負責實施旅遊統計分析和景區管理;牽頭實施假日旅遊工作並報送信息。
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指導文化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文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和鄉村文化振興工作,負責全縣國家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匯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
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
(六)文化旅遊市場管理股。對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組織擬訂文化旅遊宣傳行銷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管理,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負責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組識開展文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行銷體系建設。協調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國內區域交流合作。承擔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

行政編制

縣文廣旅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正股級職數6名。機關黨組織負責人按照《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設定。
縣文廣旅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郭志武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綿陽市北川羌城旅遊區服務中心主任:羅英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鄧興鏞、廖明艷、郭艷、尹顯波
北川羌族自治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直屬機關黨委書記:母志艷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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