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共同宣言》又稱《北南共同宣言》、《6·15共同宣言》是2000年6月南北韓雙方經過多輪外交談判後達成的聯合宣言。 《南北共同宣言》是朝鮮半島南北分治後,雙方領導人首次會晤後簽署的歷史性檔案,是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發展中的里程碑。在《宣言》簽訂5周年之際,南北韓雙方在平壤召開了“民族統一大會”。大會通過了《民族統一宣言》並將6月15日定為“民族之日”。
2007年10月2日-4日,盧武鉉代表韓國(南韓)政府與朝鮮(北韓)首腦金正日舉行了第二次首腦會晤並簽訂了《北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南北共同宣言》的宗旨得到延續。2008年2月,李明博出任韓國總統後,對《南北共同宣言》持否定態度,調整了前兩屆政府對朝鮮的陽光政策。雙方關係開始由和解轉為對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北共同宣言
- 外文名:Common declaration of the north and South
- 朝鮮語:남북 공동선언
- 簽署雙方:朝鮮、韓國
- 簽署地點:平壤
- 簽署時間:2000年6月15日
- 涉及人物:金大中,金正日
背景
正文
- 南北雙方同意通過朝鮮民族的全體成員共同努力自主解決國家統一問題。
- 在實現南北統一方面, 南方的邦聯構想與北方的鬆散式聯邦方案存在著共同因素。雙方同意在此方向下促進統一。
- 南北雙方同意立即解決人道主義問題,比如8月15日光復節離散家屬的重聚和南方在押的共產黨問題。
- 南北雙方同意通過發展互利的經濟合作以及民間、文化、體育、醫療、環保和其它方面的人員往來與合作發展雙方經濟增強彼此信任。
- 南北雙方同意近期舉行相關對話來實現以上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