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勝州五土司

北勝州五土司

北勝州五土司,在北勝州府管轄統治時期,所管轄區域記憶體在著五大土司,即北勝高土司、永寧阿土司、北勝章土司、順州子土司和蒗蕖阿土司。

北勝州設定於元朝至元十七年( 1280年),元朝政府改施州為北勝州。一直延續到清朝康熙二十七年( 1698年),清朝政府才將永寧、蒗蕖、北勝 3州合併,在北勝州城設定永北府,北勝州存在的時間為 418年。

據《乾隆永北府志·土司卷》記載,“今永郡土司五家,其先世以一時遭際,傳世數百年,與古之諸侯等可不敬歟!視民如其身,視民之事如其家之事,則永有令譽,而長沐聖天子之恩德於無窮矣。”

北勝高土司,永寧阿土司,北勝章土司,順州子土司,蒗蕖阿土司,

北勝高土司

北勝土司據《乾隆永北府志》記載,元朝時“高斌祥,任北勝府知府,授中順大夫。功升雲南中書省右丞,授資善大夫。明洪武十三年故( 1380年)。”到明洪武十七年( 1384年),明朝政府改北勝府為北勝州,且實行“改土歸流”,高斌祥之子高策,因軍功授“土知州,奉訓大夫職”。之後,世襲相傳 11代,後代即高銘、高昶、高泰、高秦、高聰、高侖、高德、高承祖、高世懋、高世昌。
到了清朝時期,仍然實行世襲制度,高斗光授北勝州四品服色府同知。後高光斗之子高贊熙世襲。其後代為高熙勛、高良弼、高龍躍、高祖培、高興、高善、高守箴、高極壽、高長祜、高履坤及清末土知州高長欽(風雲才女高玉柱之父)。
據《乾隆永北府志》載,北勝州高土司所統轄的地界四至為:東到馬喇長官司三百里,與四川交界;南至鐵索箐二百七十里,與賓川交界;西至所屬革早郎七十里,與子土司交界;北至老鴉箐五里,與章土司交界。

永寧阿土司

永寧土司永寧即今寧蒗縣永寧鄉所在地,離永勝縣城 225公里,是雲南與四川鹽源縣的交界處。據《乾隆永北府》載,至元十六年( 1340年)改置永寧州屬北勝府。明朝洪武中期,屬鶴慶府。明朝洪武二十九年( 1396年),改屬瀾滄衛。永樂四年( 1406 年),改為永寧府,屬四長官司,授土官以知府職,頒給印信鈴束部落。清朝康熙三十七年( 1698年),升北勝州為永北府,改永寧同知為永北府同知,以永寧土知府屬永北府管轄。
元朝時期,永寧土司僅僅只是委任而沒有印信,到了卜都各吉這一代,才被明朝政府授予永寧州職位。也就是說,永寧土司一直到明朝才被當時的政府所承認。明朝洪武十四年( 1381年)卜都各吉率領部民歸順明朝,授給永寧州同知職。洪武二十九年( 1396年)改屬瀾滄衛。卜都各吉死,兒子各吉八合世襲永寧知州職位。傳襲 13世,後代即卜都各吉、各吉八合、卜撒、南八、阿苴、阿綽、阿貴、阿暉、阿和、阿英、阿雄、阿承忠、阿銓。
到了清順治十六年( 1659年),阿銓之子阿鎮麒率部投誠,奉令照舊管理所轄區域,且遵照清政府吏部頒發命令,授土司知府職位。
阿鎮麒病故後,兒子阿庭錕世襲土知府職。傳襲後代阿錦暉、阿錦先、阿有威、阿世昌、阿啟昌、阿良輔、阿會元、阿毓興、阿恆芳、阿應瑞。
據《乾隆永北府志》載,永寧土司所管轄地方疆界四至如左:東至鹽源縣左所土千戶六十里,與四川交界;南至卡洗坡一百七十里,與蒗蕖土司交界;西至卜腳八十里,與麗江府以江交界;北至古番三百里,與西域交界。

北勝章土司

北勝章土司元朝末年章吉貼木兒任北勝州土知府。明朝洪武十六年( 1383年)其子章觀音奴因兵逃伍,被朝廷降為北勝州副同知,給印信一顆。洪武十八年( 1385年)章觀音奴赴京朝覲,欽奉誥命一道。永樂四年( 1406年)病故。其子章觀音海世襲副同知。傳襲 13代,後代即章英、章遠能、章輔、章輪、章宏、章鵬、章進、章彩、章成文、章水、章柱國。
到了清朝時期,明代土司章興國(章柱國之弟)於順治十六年( 1659年)投誠明朝政府,給札付,管理地方。康熙七年( 1668 年)章興國病故,其弟章佐國世襲,本州詳給冠帶,委管地方。傳襲 10代,即章法祖、章祖蔭、章蔭升、章兆祥、章旭、章鶴齡、章齡高、章天錫。
北勝州章土司所管轄的地方疆域為:東至四川長官司界三百里;南至高土司界十五里;西至龍潭漢民界十里;北至蒗蕖站河界一百二十里。

順州子土司

順州子土司元朝時期,子日隨元軍征西番獲勝,被朝廷授予順州世襲土官知州。死後,其子子稀世襲知州職。明朝洪武十五年( 1382 年),明政府攻克雲南,子稀之子子輿率部投誠。明朝政府授予“征南將軍”,並授予州土同知。後子輿病故,其子子清世襲。後代共傳襲 10代,即子喜、子英、子海、子潼、子鳴韶、子如壁、子一龍、子天賜。
到了清朝時期,順治十六年( 1659年),清軍攻克雲南,其後代土司子祿祥率部屬投誠,奉閣部洪令,授以順州州同知職。康熙三年( 1664年),奉札付襲順州土官州同知,到任管事。後子祿祥病故,其子子大賢世襲土官州同知。傳襲十代,後代即子、子肱、子宗麟、子文翰、子文俊、子開泰、子紹棠、子承。
順州子土司所管轄地方疆域四至為:東至壩箐河四十里,接壤本府高土司地界;南至麥地坡四十里,接壤鶴慶府高土司地界;西至井裡六十里,接壤麗江木土司地界;北至白水哨五十里,接壤麗江木土司界。

蒗蕖阿土司

蒗蕖土司在今永勝東北 120公里,明清時期,居住著羅共、羅落等部落,元朝至元九年( 1332年),部落首領阿的內附,設定蒗蕖州,且世襲土司職位。明朝洪武十四年( 1381年)明朝政府平定雲南,蒗蕖土司投誠,並率部屬征戰有功,沐英授予札付,準許世襲土同知州職,且準賜予誥命一道。阿的死,子阿吉世襲。傳襲 14代,後代即阿各、阿鯢、阿奴、阿佐、阿洪、阿鸞、阿岐鳳、阿朝用、阿逵、阿鎮、阿永臣、阿永忠。
到了清朝時期,阿永忠之子阿尚義世襲土同知州職,因為朝廷規定的年歲未滿,雲南行省憲令其祖母章氏撫孤。順治十六年( 1659年),因為兵燹遺失號紙、印信,後來又遇到“三藩”叛亂,就拖延頒發。後來阿尚義之子阿嗣祖,在康熙三十一年( 1692年)被永北鎮馬給授予千總官之職,管理蒗蕖地界的辦納錢糧事務。傳襲 9代,即後代為阿嗣賢、阿騰龍、阿逢泰、阿其吉、阿爾福、阿為柱、阿國寶、阿繼祖。
蒗蕖阿土司所管轄地方疆域四至為:東至格納思一百里,四川中所界;南至戰河一百二十里,章土司界;西至金形一百八十里,麗江木土司界;北至卡西坡一百二十里,永寧土司府界。
據《雲南通史》記載,清朝順治十六年( 1659年),清朝政府首先在雲南元江實行“改土歸流”政策,後來因“三藩”叛亂,暫時停止推行這一政策,一直到雍正四年( 1726年)西南數省又才掀起“改土歸流”的高潮,重點卻集中在雲南。到了清朝康熙三十一年( 1695年)清廷廢除屯田制,將屯田併入民田,使各地大量軍田變為私田。由於土地私有和地主經濟不斷發展,商業逐漸繁榮,城鎮不斷增多,包圍和分化了各地土司勢力範圍,進一步動搖了土司政權的基礎。廢除屯田制與“改土歸流”同時並舉,使之相輔相成。因此,清政府在雲南的“改土歸流”政策,同時加強了對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變奴隸主和農奴主專政為封建地主階級專政,客觀上起到了促進社會生產的發展和鞏固封建國家邊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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