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侖區國家稅務局

北侖區國家稅務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分別成立於1994年9月。2008年8月,為適應北侖區域行政管理體制的現實情況,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方便納稅人,北侖區國家稅務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實現了合署辦公,理順了工作關係,奠定了稅收發展基礎。目前主管寧波市北侖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梅山保稅港區域的稅收征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侖區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
  • 幹部職工:123人
  • 職能科室:8個
工作成績,整合,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工作成績

隨著區域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區局組織的稅收收入逐年遞增,2007年國稅收入14.68億元,比上年增長34%;2008年國稅收入48.47億元,比2007年北侖區、開發區國稅收入增長9.5%;2009年國稅收入達到50.86億元,比上同年同期增長4.9%,同時還落實各類減免稅18.07億元,辦理出口退稅33.9億元,落實外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退稅0.7億元等,大力支持企業發展。
區局積極推進管理創新,有效構建信息管稅機制,自行開發套用集行政管理系統與稅源管理系統於一體的綜合稅務管理系統,大大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也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和幹部職工參與度;區局還著力最佳化納稅服務,提升納稅服務理念,創新納稅服務的形式與內容,切實提高納稅服務質量,2009年在全區18家垂直單位服務考評中名列一等,其他文明創建也成效顯著,碩果纍纍,幾年來被評為浙江省巾幗文明示範崗、寧波市文明單位、寧波市文明視窗、寧波市國稅系統文明單位、寧波市民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視窗)、寧波市青年志願者先進集體、北侖區學習型單位等。

整合

2008年8月,在上級領導重視關心和社會各界支持下,按照市局黨組的決策部署,北侖區域國稅機構順利整合,北侖區、開發區兩個國稅局合署辦公。這一舉措,從根本上理順了關係,使北侖區域國稅機關在工作職能、管轄範圍等各個方面與區委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相一致。負責全區23000餘戶納稅戶的國家稅收征管工作。2009年稅收收入達到50.86億元。<
合署辦公後的北侖區(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提出了“一、二、三”的前進方向和奮鬥目標,“一”是指一流工作,“二”是創業創新,“樹北侖國稅新形象、創北侖國稅新業績”,“三”是隊伍更精、管理更強、服務更優。

主要職責

北侖區(開發區)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區局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科
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在稅收政策上的監督與審計工作。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4.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機關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發行、發票代開、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納稅人涉稅項目審批申請等工作。
5.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監督檢查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外事工作;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落實上級巡視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6.稅源管理一科(徵收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收征管軟體套用、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納稅信用評定、委託代征代扣稅款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7.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所轄範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和上級機關部署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套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
8.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編制出口退(免)稅計畫。
9.稅源管理四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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