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為避免傷醫行為發生,北京此次擬立法明確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醫院配備一鍵報警裝置與公安機關聯網,發生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案件時,醫院和公安機關可聯動處置,並對在醫院設靈堂、擺花圈等七大類行為明令禁止。
《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給出了一系列創新性的安排,其中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就是明確賦予醫護人員“避險權”,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脅時可以暫停診療。這樣既保證了患者的利益,也保證了醫護人員的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6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