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由北京市藥監局會同北京市商務局北京海關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於2019年12月30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指定單位北京市藥監局等 
內容,意義,

內容

據介紹,試點品種是在境內已經註冊上市的,以及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清單內產品,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試點企業需具備符合開展試點要求的電子商務平台交易服務系統,實現對跨境醫藥產品的質量管控、追溯管理,並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後服務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
根據方案,試點企業負有追溯義務,應當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基本原則建立跨境醫藥產品追溯體系,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實現跨境醫藥產品境內最小包裝單元可追溯、可核查。鼓勵試點企業將跨境醫藥產品境外生產流通環節納入追溯體系。鼓勵試點企業建立跨境醫藥產品先行賠付制度。
方案要求,試點企業應當是註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企業法人和醫療器械網路交易服務第三方平台資格的企業,相關跨境醫藥產品應當在北京口岸通關,並在天竺綜保區內具有符合跨境醫藥產品存儲要求的倉儲能力(可以委託符合條件的物流倉儲企業)。

意義

《方案》的推出是國內跨境電商政策在涉及醫藥產品方面的一次“破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