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臺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豐臺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豐臺區生態環境局是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22日掛牌成立。

2024年1月24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授予“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豐臺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豐臺區七里莊路2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環境保護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功能區劃;負責環境形勢綜合分析。
(二)負責本區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負責協調、組織、落實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組織制定本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督查、督辦、核查有關部門、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本區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負責本區水體、大氣、固體廢物、噪聲、惡臭、化學品、機動車污染源等環境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參與本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限期治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等制度的實施;參與促進清潔生產;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水源防護區環境保護;組織指導街道(地區)鄉鎮的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
(五)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參與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本區生態保護工作;監督本區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保護工作。
(七)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區域內輻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並會同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負責區域內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負責本區環境監測和環境統計工作;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研究並提出防治污染對策。
(九)會同科技部門組織開展本區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的示範工作,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套用;參與促進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推進清潔生產。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等。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豐臺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
朱曉昕
豐臺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戰軍
豐臺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常方方
豐臺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陰素貴
豐臺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屈校全
豐臺區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史軍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議案提案辦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全局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新聞審核和發布,負責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負責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相關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承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財務科主要職責:承擔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機關黨委主要職責: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紀律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黨群工作。
綜合科主要職責:組織起草本區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組織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
督查科主要職責:負責本區中央和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綜合協調;具體組織開展對本區各部門、各街鄉鎮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
大氣污染防治科主要職責:負責本區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
水生態環境科主要職責:負責本區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
自然生態科(土壤保護科)主要職責: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負責本區土壤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管理;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污染源科(輻射安全管理科)(安全生產科)主要職責:負責污染源綜合管理,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排污權交易等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的監督管理,負責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掛安全生產科,承擔安全生產年度或階段性重點工作方案制定、協調督促、統計匯總、信息報送等日常運轉工作。
行政審批科(法制科)主要職責:承擔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及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按許可權審批政策、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按許可權審批輻射安全許可證,負責排污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
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 擬定、修訂本區空氣重污染日應急工作預案;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本區水體、大氣、固體廢物、噪聲、惡臭等環境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水源防護區環境保護工作;參與本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限期治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執行情況檢查;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污染源監督性線上監測;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輻射應急管理工作。
環境保護監測站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
機動車排放管理站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市有關機動車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市政府控制大氣污染的相關措施;負責制定本區機動車排放監督檢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本區機動車尾氣排放、外地進京車輛和民眾舉報排放超標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採用遙感技術對機動車排放進行檢測;負責收集、分析機動車排放的有關資料和數據。
環境影響評價評估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建設項目申報前期的現場調查;負責分析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可行性;負責組織專家對重點敏感項目進行論證及諮詢;負責對本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竣工驗收報告等技術檔案擬寫技術評估意見。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豐臺區生態環境局機關黨委被授予“北京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4年1月24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授予“全國生態環境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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