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西城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西城區生態環境局是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西城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鴨子橋路39號
  • 所屬地區:北京市西城區
  • 現任領導:向前(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和北京市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擬訂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決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對轄區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管。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等的污染防治與管理;負責轄區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承擔轄區內機動車排放的監督檢查及成品油儲運系統油氣排放污染的監測執法責任;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區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3、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置。
4、承擔落實轄區內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督促做好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
5、負責各類污染源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達標排放;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限期治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制度的實施;參與促進清潔生產。
6、按照審批許可權,負責新、改、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工作;參與本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7、負責環境保護目標管理、煙控區、噪控區、環境統計、控制大氣污染等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
8、開展環境保護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工作;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套用。
9、建立健全轄區內環境保護組織管理體系;指導相關部門開展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環保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0、負責本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與交流事務。
11、承擔對轄區內違反環保法規行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處罰的職責。
12、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環境新聞宣傳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13、承辦上級機關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北京市西城區環境保護監察支隊
1、負責全區污染源日常監督檢查;
2、負責在許可權內處理環保熱線和民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環保問題;
3、協助處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4、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市、區有關部門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
5、負責重點區域環境保障工作;
6、建立信訪和日常檢查資料庫;
7、負責區控制揚塵污染聯合執法檢查;
8、負責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的緊急制止並調查處理污染糾紛;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西城區環境保護監測站
1、負責轄區內地表水、大氣、噪音的環境質量檢測工作;
2、負責工業廢水、施工工地、餐飲業和服務業的生活污水、廢氣、噪聲、振動、揚塵等污染源監測工作;
3、負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治理項目的驗收監測工作;
4、負責局監測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信訪案件的環境監測、污染事故的調查與監測工作;
6、配合完成環境管理、環境建設、治理及科研課題與監測工作;
7、負責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的編報工作;
8、負責建立局監測資料庫;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西城區環保宣傳教育科技中心
1、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境科學知識,提高公眾環境意識,引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2、指導中國小、社區等單位開展民眾性環保活動;
3、承擔環保課題研究,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套用;
4、承擔信息採集及政務網信息維護工作;
5、承擔區環保局計算機網路建設、維護和管理;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西城區機動車排放管理站
1、負責本轄區機動車、非道路機械和儲油設施等污染排放的監管工作;
2、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機動車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市、區政府控制大氣污染的相關措施;
3、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機動車、非道路機械排放情況進行檢查、入戶抽查;
4、負責本轄區內外埠進京車輛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
5、組織開展對儲油設施油氣回收治理裝置的執法抽檢(測)工作;
6、對民眾舉報的冒黑煙車輛進行檢查;
7、收集積累、分析研究機動車排放的有關資料和數據;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西城區煤改電管理中心
1、貫徹執行煤改電相關政策;監督協調蓄能式電採暖設備廠家售後服務工作,為居民提供可靠的日常維護和故障維修服務;
2、統籌並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開展年度居民清潔能源補貼證明的審核、發放工作和居民低谷電補貼的核定工作,按照各街道辦事處上報的資料,逐戶撥付低谷電補貼資金;
3、負責低谷電補貼發放平台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4、組織協調相關部門,保障煤改電區域居民戶線設施、外線設施及其它煤改電配套設施的安全運行;
5、接待居民來電、來訪,統一協調解決煤改電工程的遺留問題;
6、負責向居民提供煤改電政策的解釋和諮詢服務;
7、負責組織處理煤改電相關的緊急突發事件;
8、負責在定期對煤改電地區情況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開展煤改電後續問題的研究,為政府的相關決策提供理論依據。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政務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綜合考評等工作;
4、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接待聯絡、電子政務、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後勤保障、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5、負責提案、議案、建議的辦理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綜合法制科(研究室)
1、負責擬訂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2、編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和年度削減計畫;
3、承擔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考核、煙控區、噪控區、環境統計和專項計畫的編報工作;
4、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5、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
6、負責環保政策的調查研究;
7、組織開展環境形勢綜合分析、環境保護志、年鑑編纂工作;
8、負責業務培訓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9、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10、負責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清理工作;
11、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行政審批科
1、按照審批許可權,對新、改、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工作;
2、負責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的驗收工作;
3、參與本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等環境影響評價的指導工作;
4、負責轄區內上級機關審批的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執行情況的監管工作;
5、承擔建設項目相應的監管責任。
總量減排科
1、監督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和年度削減計畫,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
2、負責對各類污染源的普查,建立污染源資料庫,定期對數據進行分析研究,提出監管措施和建議;
3、負責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運行的監督管理。
污染源管理科
1、負責各類污染源日常的監督管理;
2、負責組織開展限期治理、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收費工作;
3、負責環保技術成果推廣套用,參與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4、依法對轄區內鍋爐進行日常監管。
環境安全管理科(區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
1、負責環境保護應急、環境安全設施的日常監管及資料庫建設管理等工作;
2、組織編制和修訂本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和應急知識宣傳培訓工作;
4、負責本區環境保護應急志願者隊伍建設管理工作;
5、負責許可權內的污染事故調查及應急回響工作;
6、依法對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轉移等實施監督管理;
7、負責新化學物質日常管理工作,承擔有毒化學物質進出口環境監管職責;
8、承擔轄區內水體和水源保護區的日常巡查等管理工作,依法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9、負責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0、負責轄區內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者閒置審批工作;
11、負責工業企業污染源管理。
輻射監管科
1、依法對輻射環境保護、放射安全防護和電磁輻射防護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受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委託,審批本轄區內從事Ⅲ類射線裝置生產、銷售、使用活動單位的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本轄區內涉源輻射工作單位放射性同位素備案;
3、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宣傳教育;
4、參與輻射事故調查;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北京市西城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鄧煥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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