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狀況
現將實施方案下發給你們,請各區、縣,各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工作,積極落實大賽工作要求,確保全市大賽活動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指導思想
2012年北京市第三屆職業技能大賽系列活動以“創新驅動發展 技能成就未來”為主題,以服務首都經濟和促進就業為宗旨,以發展壯大技能人才隊伍,適應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目標,本著“注重質量、提升水平、講求實效、加大宣傳”的工作原則,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等方面的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練兵和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比技能、促創新、選人才、助發展”為發現和選拔高技能人才創造條件。通過形式多樣、富有特色的競賽活動,搭建技能人才展示技藝技能和相互學習交流的平台,努力構建發現、選拔、使用和培養技能人才的長效機制,促進廣大勞動者學習技能、鑽研業務、提高技藝,營造尊重知識、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
組織領導
本次大賽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總工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婦女聯合會、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組成競賽組委會,組織領導此次大賽活動。競賽組委會下設競賽辦公室、競賽評判委員會和競賽仲裁委員會
1.各初賽組委會組成原則
(1)初賽以各企業、事業單位,院校,各職業(工種)承辦單位指定部門,各區、縣人力社保局為競賽單位,組成初賽組委會,結合崗位培訓,崗位練兵活動主辦初賽。
(2)各企業、事業單位,院校負責本單位人員競賽活動;各職業(工種)承辦單位指定部門負責組織本系統內所在單位未組織競賽或未設立本人所需競賽職業(工種)的人員的競賽活動;各區、縣人力社保局負責組織轄區內行業系統以外各類人員的競賽活動。
2.各複賽組委會組成原則
(1)複賽以市屬各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含中央在京企業集團),各職業(工種)承辦單位指定部門,各區、縣人力社保局為競賽單位,組成複賽組委會,可結合開展各種形式的論壇演講會等活動,組織複賽。
(2)市屬各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各職業(工種)承辦單位指定部門負責本系統參賽人員的複賽工作,轄區內行業系統以外各類人員,由原初賽組委會到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局複賽組委會進行報名,參加區、縣人力社保局複賽活動。
(3)複賽組委會按其隸屬關係,負責其初賽組委會備案資料審核工作。
3.各決賽組委會組成原則
(1)決賽以市政府有關委、辦、局或承辦各職業(工種)的主辦單位為競賽單位,分職業組成決賽組委會主辦決賽。
(2)決賽組委會需要承擔競賽職業初、複賽賽務培訓、賽務指導和競賽指導工作。
4.未達到競賽舉辦人數的職業,將不舉辦相應級別的競賽活動。
(三)行業部門、企業可在國家職業標準的基礎上,結合崗位需要和企業發展特點制定競賽項目和內容,促進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和崗位成才。
(四)所有市級競賽獲獎選手直接納入北京市技能人才儲備庫。進入市級技能人才庫的選手,免費參加市人力保障部門舉辦的相應職業(工種)的技師研修班,優先推薦參加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師特殊津貼評選。
競賽職業
(一)競賽職業的選擇,以現代服務業、現代製造業、關乎民生安康職業以及傳統基礎職業為主體,側重技術含量高,通用性廣,從業人數較多,社會影響大的職業作為競賽職業。
(二)競賽職業:總計198個職業。(詳見附屬檔案3)其中,維修電工、電焊工、工具鉗工、數控銑工、數控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為決賽創新工種。
(三)各初賽組委會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以上競賽職業中選擇主體生產經營職業(工種)進行競賽活動。
(四)各初賽、複賽和決賽組委會根據相應職業(工種)競賽參賽人員規模要求,積極協調、整合,確定競賽活動。
競賽標準
(一)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競賽職業。
初賽、複賽、決賽分別按國家職業標準的中級工、高級工、技師三個職業等級實施。並依照《關於印發<北京市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京職技鑒發〔2009〕6號)及北京市職業技能競賽試題編制要求,準備試題。
(二)暫無國家職業標準不能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競賽職業。
由各級組委會自行組織專家進行命題並報大賽組委會審批後進行比賽。
競賽方式
(一)常規競賽職業(工種)競賽方式。
各級競賽均分為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以下簡稱兩項比賽),其中理論知識比賽成績占總成績的30%;技能操作比賽成績占總成績的70%。按總成績排名,無並列名次。
(二)決賽創新職業(工種)競賽方式。
競賽活動的技能操作部分在原有統一要求基礎上,進行合理拓展,通過競賽要求的提高,選拔出綜合能力強、職業素質高並能適應多種崗位要求的複合性人才。注重過程質量和操作規範,嘗試規定競賽基本要求及結果目標,放寬實現過程的管理,充分授權參賽人員自主實現競賽結果目標,通過 “經濟性”、“實效性”、“實用性”、“創新性”等考核指標,進行“可行性”評估,在原有競賽成績基礎上添加“創新”成績,選拔新型技術人才。“創新”指技術、工藝的突破,同時也包含方法,操作方式的合理改進等。
(三)初賽、複賽採取現有的競賽模式,通過考核參賽選手對技能的掌握程度選拔技能過硬的參賽選手。
決賽以國家職業標準為基礎,緊密結合社會實際生產需要,採取新型開放性實際操作考核模式進行競賽,所選拔出實際操作競賽前10名選手,再以“論文”及“答辯”等方式的理論考核模式,檢驗選手理論知識在實際操作中的掌握及運用水平,最終評選出獲獎人員。在決賽中,晉級選手須把初賽、複賽技能操作作品帶入決賽,結合決賽成績進行綜合評價。
參賽程式
各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各職業院校教師、學生,私營企業、個體從業人員,失業人員,社會組織均可報名參賽。
初賽:以本單位組織的初賽為主報名。本單位未組織比賽或未設立本人所需競賽職業(工種)的人員,可到所在系統內指定部門或各區、縣人力社保局組建的初賽組委會報名參賽。
複賽:按初、複賽隸屬關係,初賽中獲得總成績前30%的人員晉升為複賽選手,複賽選手名單自動進入相應複賽組委會。
決賽:複賽中獲得總成績前30%的人員晉升為決賽選手,決賽選手名單自動進入相應決賽組委會。
證書頒發
(一)凡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最高職業等級和以下職業資格證書頒發等級有衝突的,按照國家職業標準規定執行。
(二)決賽各職業(工種)前五名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核發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第六名至第十名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核發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已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者可晉升為國家一級職業資格。
(三)複賽各職業(工種)第一名的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已具有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者可晉升為國家一級職業資格;第二名至第五名的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已具有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者可晉升為國家二級職業資格。
對在複賽中取得成績排名前20%的其他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對在複賽中取得成績排名的前20%-30%的其他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四級職業資格證書。
(四)初賽各職業(工種)第一名的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已具有國家三級職業資格者可晉升為國家二級職業資格。
對在初賽中排名前20%的其他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對在初賽中取得成績排名的前20%-30%的其他選手,且兩項比賽成績均合格者,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向其核發國家五級職業資格證書。
(五)未正式頒布國家職業標準的職業頒發獲獎證書。
凡本次大賽項目中,沒有國家職業標準的項目,暫不予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按本次大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比例,對市級決賽中前10名選手,由競賽承辦單位統一到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中心備案,待該職業國家職業標準頒布後,參照本次大賽技術標準,由競賽承辦單位統一為獲獎選手辦理相應等級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大賽表彰
(一)決賽中各職業取得第一名的選手,授予“北京市技術能手”稱號,頒發證書、獎章和獎牌,優先推薦“首都勞動獎章”評選,授予“北京市三八紅旗獎章”(限女選手)稱號,年齡在35歲以下選手,優先推薦“北京市青年崗位能手”評選,優先推薦“北京市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
(二)對各區、縣、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參賽選手在決賽中取得成績突出的單位頒發優勝獎。
(三)競賽活動中,對宣傳通訊報導及時、比賽組織工作嚴謹、參賽人數多、參賽工種廣、參賽選手技能水平有明顯提高的初、復、決賽的單位,由決賽組委會頒發優秀組織獎。
(四)對獲得“北京市技術能手”稱號的選手,各企業可根據其日常表現和貢獻,給予工資晉級獎勵。
(五)各級競賽組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如現金獎勵、物質獎勵、免費培訓獎勵等一系列激勵措施,鼓勵從業人員踴躍參加競賽活動,引導廣大勞動者立足本職“學技能、比創新、做貢獻”。
時間安排
2012年2月召開“創新驅動發展 技能成就未來”暨北京市第三屆職業技能大賽新聞發布會,會後北京市第三屆職業技能大賽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具體時間安排:
競賽發布及動員: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
賽前培訓及宣傳:2012年3月1日-2012年5月31日;
參賽報名:2012年3月1日-4月30日;
初賽時間:2012年6月1日-7月31日;
複賽時間:2012年8月1日-9月30日;
決賽時間:2012年10月1日-10月31日;
競賽表彰:2012年11月;
成果展示: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