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徵集國家重點推廣低碳技術目錄的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徵集國家重點推廣低碳技術目錄的通知》是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於2015年3月3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徵集國家重點推廣低碳技術目錄的通知
  • 發布單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5年3月3日
基本信息,推薦原則,推薦範圍,工作要求,

基本信息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和《“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加快低碳技術的推廣套用,促進2020年我國控制溫室氣體行動目標的實現,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開展了《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第二批)》的徵集、篩選和評定工作。為積極做好北京市向國家推薦的低碳技術目錄徵集工作,請貴單位協助組織推薦本領域、本區縣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推薦原則

(一)堅持面向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方向。申報技術應具有顯著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效果,或具有大規模推廣套用前景,溫室氣體減排潛力大。
(二)堅持推薦技術的先進適用性。適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至少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智慧財產權明晰。全行業普及率已在50%以上的技術不在推薦範圍之內。
(三)堅持推薦技術的成熟可靠性。在本市或國內其他地區有一定套用實例,並有實際效果驗證的證明材料。
(四)堅持技術套用的市場導向。推薦技術要有良好的經濟性及廣闊的市場推廣前景。

推薦範圍

鋼鐵、建材、電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紡織、食品、造紙、機械、家電等工業領域,以及建築、交通運輸、農業、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的低碳技術,可以是單一技術、產品、裝備、工藝流程或系統性工程技術等。
低碳技術評價的溫室氣體主要為二氧化碳(CO2),同時也適當考慮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溫室氣體。
以直接節能和提高能效為主要特徵的低碳技術不屬於此次徵集範圍。

工作要求

請各部門、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各有關行業協會和科研院所認真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低碳技術,填寫《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申報表》(見附屬檔案),並於2015年3月10日前將推薦材料文字版和電子版(刻制光碟)各1套反饋我委。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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