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與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社會建設、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建設、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民政局
  • 外文名:Beijing Municipal Civil Affairs Bureau
  • 成立時間:2009年
  •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東路20號 
  • 行政級別:正局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管單位,民政概況,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各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建設征地超轉人員管理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碑棄坑照體系建設政策、法規草只項遷遷案、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聯繫街道辦事處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統籌推進本市城鄉社區建設,擬訂城鄉社區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本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組織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特困人員供養工作。
(八)擬訂本罪元犁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九)擬訂本市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承擔外地來京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的接濟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各區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市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本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本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本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法想灑戲規草案、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您霉救助工作。
2.與市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享受醫療救助人員的身份認定工作。市醫保局負責醫療救助政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市委社會工委與市民政局合署辦公市委社會工委與市民政局合署辦公

領導分工

李萬鈞:北京市委社會工委書記,市民政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審計處。
陳衛東: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副書記,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組織處、人事處、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團委、離退休幹部處;局老幹部活動站;市社會建設和民政宣傳交流中心;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中共北京市民政局黨校);北京社區報社;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
陳建領: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副書記、市民政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分管辦公室(政務公開)、研究室、政策法規處、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計畫財務處;局會計事務管理譽葛擊中心;市民政發展研究中心;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
李紅兵: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分管社會福利管理處、養老工作處、兒童福利和保護處;局區縣福利生產辦公室;市養老服務事務中心、市境外婚姻收養登記中心、市老年活動中心。聯繫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張京宏: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駐委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趙濟貴: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社區黨建工作處、社會工作隊伍建設處(志願者和社會動員工作處)、區劃管理處;市社區服務中心。
盧建: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處、社會組織工作處;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
趙學剛: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慈善工作處(福利彩票管理處)、社會救助處;局征地後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市困難民眾救助服務指導中心(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聯繫市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紅十字會。
張青之: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市社會心理服務促進中心。
房波:北京市委社會工故樂烏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信訪處、行政保衛處;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李全喜: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社會事務管理處;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陳世坤: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規劃建設處;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事務中心。
牛國政: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標準與信息化處;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信息中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負責研究社會建設方面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組織社會建設方面的重點課題調研。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城鄉社會建設一體化研究。組織擬訂社會建設方面的發展政策、改革方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本市民政理論、民政事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有關地方志、年鑑的編纂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社會建設、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負責組織編制本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
(五)行政審批處。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質量標準及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批、發證工作。整理、歸檔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檔案資料等。
(六)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負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巨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市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負責對各區社會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對全市社會建設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市城市服務管理格線化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具體研究協調市城市服務管理格線化體系建設中的相關問題。
(七)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負責提出加強和改進本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加強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研究推進街道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聯繫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指導各區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擬訂本市城鄉社區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基礎保障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培訓及相關表彰工作。擬定全市社區服務發展規劃、政策,統籌協調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級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建設。負責全市基層政權和城鄉社區治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社區黨建工作處。負責擬訂本市社區黨建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會同市委組織部開展社區黨內表彰、考核評價等相關工作。
(九)社會組織工作處。擬訂本市社會組織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負責市級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開展專項評估、年度檢查、信用信息、行政約談以及政府購買社會組織社會服務等工作。統籌指導社會組織主管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和服務。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考核評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向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提供社會服務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指導各區加強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社會工作隊伍建設處(志願者和社會動員工作處)。擬訂本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組織各有關部門制定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方面的相關配套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職業規範。綜合協調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工作。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市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擬訂本市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意見、建議,擬訂相關工作預案並參與實施。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社區、社會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重大任務、重大活動和應對突發事件。
(十一)社會福利管理處。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規範、行業標準。擬訂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各區開展由本市民政部門管理的退休退職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養老工作處。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法規草案、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本市養老服務安全質量和標準化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助開展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三)兒童福利和保護處。擬定本市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區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四)慈善工作處(福利彩票管理處)。組織擬訂本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公開募捐管理、信息公開、慈善信託備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對慈善組織的慈善活動進行監督。負責慈善信託備案管理。負責對本市慈善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及交流合作。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建設。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協調製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制定福利彩票銷售、開獎等監督管理辦法,審核彩票銷售計畫方案,指導區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十五)社會救助處。擬訂本市社會救助方面的政策,建立完善本市社會救助體系。監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負責指導開展臨時救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育、採暖等專項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政策和資金的落實並監督檢查。負責本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十六)社會事務管理處。擬定本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婚姻登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殯葬服務機構的管理規範、行業標準。提出殯葬事業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負責婚姻登記業務培訓、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殯葬、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十七)區劃管理處。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擔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及派出機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與毗鄰省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指導各區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承擔各區邊界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檔案的管理。
(十八)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擬訂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的政策。審核區政府推薦的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並提出表彰、獎勵的意見。協調、指導區政府和各部門開展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十九)標準與信息化處。負責起草本市民政標準化、信息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民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規範和標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統籌社會建設和民政系統信息與數據資源建設、管理。負責統籌管理民政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民政科技工作。指導區民政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二十)宣傳教育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社會建設和民政方面的宣傳工作。宣傳推廣社會建設和民政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負責社會建設和民政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社會建設和民政業務宣傳工作。承擔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二十一)信訪處。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複查、覆核和督辦。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處。負責綜合研究、分析信訪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指導各區社會工委、民政部門的信訪工作。
(二十二)行政保衛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務、房屋管理以及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二十三)計畫財務處。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市級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中央及市級財政撥付各區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績效評審、內控管理等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統籌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項目。
(二十四)審計處。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二十五)組織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許可權內幹部管理工作。承擔本市民政人才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教育培訓、統戰、僑務、外事交流工作。
(二十六)人事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工資福利、人員調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人才招聘、考核表彰、檔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機關紀委(工委巡察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巡察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團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團組織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

直管單位

北京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信息中心
北京市社會建設和民政宣傳交流中心
北京市養老服務事務中心
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
北京市老年活動中心
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事務中心
北京征地後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區縣福利生產辦公室
北京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社區報社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中共北京市民政局黨校)
北京市社區服務中心
北京市民政局會計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市境外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北京市民政局老幹部活動站
北京市民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北京市民政發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困難民眾救助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民政概況

一、綜合情況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16個區級行政區劃單位;街鄉鎮行政區劃單位333個【其中:街道152個、鎮143個、鄉38個(含5個民族鄉)】;村(居)委會單位7122個【其中:行政村3891個,社區居委會3231個】,比上一年減少2個。
2019年度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資金收入總計180.07億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2.03億元,彩票公益金12.79億元,其他資金45.23億元。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資金支出總計163.83億元(其中:財政性資金支出113.17億元,彩票公益金支出9.15億元,其他資金支出41.51億元)。
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基本建設在建項目總投資20.45億元,開工累計完成投資12.65億元;本年在建項目規模為396,353平方米。
二、社會服務
(一)服務機構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社區服務機構12,128個,比上年增加了263個。其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17個,社區服務中心204個,社區服務站6445個,其他社區服務機構4564個,社區養老機構和設施898個。城鄉便民、利民服務網點7994個,社區服務機構建築面積總計205.7萬平方米。全市共有社區居委會3231個,比上年增加22個;村委會3891個,比上年減少24個。
(二)社會組織
截至2019年底,全市各類社會組織12849個,其中:社會團體組織4556個,基金會組織771個,民辦非企業單位7522個。全年共執法處罰社會組織376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組織16起,行政處罰360起。
(三)農村低保和農村特困
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農村低保對象23090戶、37671人,比上年同期減少20人,減少了0.05 %;全年累計支出農村低保資金46269.9(上年39533.3)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6736.6萬元,同比增長17.04%。農村特困供養人數5338人,其中:集中特困供養人數1587人,分散供養人數3751人;全年累計支出農村特困供養資金15147.0萬元(上年12815.1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331.9萬元,同比增長18.19 %。
(四)城市低保和城市特困
2019年全市城市低保戶數39487家,保障低保人員65423人,同比減少1902人,減少了2.83 %,全年累計支出低保資金95340.5 萬元(上年87076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8264.5萬元,同比增長9.49%。城市特困供養人數1310人,其中:集中特困供養人數600人,分散供養人數710人;全年累計支出特困供養資金4,225.6萬元(上年3365.6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860萬元,同比增長25.55 %。
(五)收養服務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收養性養老機構560個(其中:社會福利院10個,養老公寓550個),床位108563張(其中:社會福利院4585張,養老公寓103978張),年末在院人數46653人(其中:社會福利院2617人,養老公寓44036人)。
全市共有兒童福利機構10個,床位2581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1206人。
全市共有救助站和未成保護中心20個,床位4343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455人。
全市共有1家社會福利醫院,床位52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3人。
(六)婚姻登記情況
2019年全市共有婚姻登記事務處18個。
全年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28959對(上年137818對),比上年減少6.4%。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28205對,涉外及華僑、港澳台居民登記結婚754對。2019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總計39785對。
2019年民政部門共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有76358對(上年66,616對),比上年增加14.6%。其中:內地居民登記離婚76102對,涉外及華僑、港澳台居民登記離婚256對。
(七)殯葬服務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殯葬服務機構54個,其中:殯儀館12個,殯葬管理機構7個,公墓34個,殯儀服務機構1個;殯儀服務機構職工共有1407人,其中:殯儀館職工412人,殯葬管理機構職工55人,公墓職工925人,殯儀服務機構職工15人;火化爐94台,火化遺體101181具。

人員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6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24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36副。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決定,授予北京市民政局計畫財務處“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陳建領: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副書記、市民政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分管辦公室(政務公開)、研究室、政策法規處、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計畫財務處;局會計事務管理中心;市民政發展研究中心;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
李紅兵: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分管社會福利管理處、養老工作處、兒童福利和保護處;局區縣福利生產辦公室;市養老服務事務中心、市境外婚姻收養登記中心、市老年活動中心。聯繫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
張京宏: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駐委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趙濟貴: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社區黨建工作處、社會工作隊伍建設處(志願者和社會動員工作處)、區劃管理處;市社區服務中心。
盧建: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處、社會組織工作處;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
趙學剛: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慈善工作處(福利彩票管理處)、社會救助處;局征地後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市困難民眾救助服務指導中心(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聯繫市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紅十字會。
張青之: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市社會心理服務促進中心。
房波: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信訪處、行政保衛處;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李全喜: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社會事務管理處;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陳世坤: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規劃建設處;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事務中心。
牛國政: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分管標準與信息化處;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信息中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負責研究社會建設方面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組織社會建設方面的重點課題調研。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城鄉社會建設一體化研究。組織擬訂社會建設方面的發展政策、改革方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本市民政理論、民政事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有關地方志、年鑑的編纂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社會建設、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及法律諮詢服務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負責組織編制本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的相關工作。
(五)行政審批處。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質量標準及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受理、審批、發證工作。整理、歸檔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檔案資料等。
(六)社會建設綜合協調處。負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巨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市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負責對各區社會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對全市社會建設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市城市服務管理格線化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具體研究協調市城市服務管理格線化體系建設中的相關問題。
(七)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負責提出加強和改進本市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加強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研究推進街道管理體制改革。負責聯繫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指導各區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擬訂本市城鄉社區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基礎保障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培訓及相關表彰工作。擬定全市社區服務發展規劃、政策,統籌協調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級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建設。負責全市基層政權和城鄉社區治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社區黨建工作處。負責擬訂本市社區黨建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會同市委組織部開展社區黨內表彰、考核評價等相關工作。
(九)社會組織工作處。擬訂本市社會組織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統籌協調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負責市級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開展專項評估、年度檢查、信用信息、行政約談以及政府購買社會組織社會服務等工作。統籌指導社會組織主管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和服務。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考核評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向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提供社會服務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指導各區加強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社會工作隊伍建設處(志願者和社會動員工作處)。擬訂本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組織各有關部門制定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方面的相關配套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職業規範。綜合協調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工作。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市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擬訂本市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強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意見、建議,擬訂相關工作預案並參與實施。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社區、社會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重大任務、重大活動和應對突發事件。
(十一)社會福利管理處。擬訂本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規範、行業標準。擬訂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各區開展由本市民政部門管理的退休退職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養老工作處。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法規草案、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本市養老服務安全質量和標準化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助開展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三)兒童福利和保護處。擬定本市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區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四)慈善工作處(福利彩票管理處)。組織擬訂本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公開募捐管理、信息公開、慈善信託備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對慈善組織的慈善活動進行監督。負責慈善信託備案管理。負責對本市慈善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及交流合作。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建設。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協調製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制定福利彩票銷售、開獎等監督管理辦法,審核彩票銷售計畫方案,指導區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十五)社會救助處。擬訂本市社會救助方面的政策,建立完善本市社會救助體系。監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負責指導開展臨時救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育、採暖等專項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政策和資金的落實並監督檢查。負責本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十六)社會事務管理處。擬定本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婚姻登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殯葬服務機構的管理規範、行業標準。提出殯葬事業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負責婚姻登記業務培訓、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殯葬、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十七)區劃管理處。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擔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及派出機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與毗鄰省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指導各區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承擔各區邊界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檔案的管理。
(十八)見義勇為權益保護處。擬訂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的政策。審核區政府推薦的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並提出表彰、獎勵的意見。協調、指導區政府和各部門開展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十九)標準與信息化處。負責起草本市民政標準化、信息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民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規範和標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統籌社會建設和民政系統信息與數據資源建設、管理。負責統籌管理民政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民政科技工作。指導區民政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二十)宣傳教育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社會建設和民政方面的宣傳工作。宣傳推廣社會建設和民政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負責社會建設和民政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社會建設和民政業務宣傳工作。承擔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二十一)信訪處。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複查、覆核和督辦。負責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處。負責綜合研究、分析信訪情況,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指導各區社會工委、民政部門的信訪工作。
(二十二)行政保衛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務、房屋管理以及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二十三)計畫財務處。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市級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中央及市級財政撥付各區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績效評審、內控管理等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統籌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項目。
(二十四)審計處。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二十五)組織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及許可權內幹部管理工作。承擔本市民政人才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教育培訓、統戰、僑務、外事交流工作。
(二十六)人事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工資福利、人員調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人才招聘、考核表彰、檔案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機關紀委(工委巡察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巡察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團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團組織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

直管單位

北京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信息中心
北京市社會建設和民政宣傳交流中心
北京市養老服務事務中心
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
北京市老年活動中心
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事務中心
北京征地後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區縣福利生產辦公室
北京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社區報社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中共北京市民政局黨校)
北京市社區服務中心
北京市民政局會計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市境外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北京市民政局老幹部活動站
北京市民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北京市民政發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困難民眾救助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民政概況

一、綜合情況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16個區級行政區劃單位;街鄉鎮行政區劃單位333個【其中:街道152個、鎮143個、鄉38個(含5個民族鄉)】;村(居)委會單位7122個【其中:行政村3891個,社區居委會3231個】,比上一年減少2個。
2019年度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資金收入總計180.07億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2.03億元,彩票公益金12.79億元,其他資金45.23億元。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資金支出總計163.83億元(其中:財政性資金支出113.17億元,彩票公益金支出9.15億元,其他資金支出41.51億元)。
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基本建設在建項目總投資20.45億元,開工累計完成投資12.65億元;本年在建項目規模為396,353平方米。
二、社會服務
(一)服務機構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社區服務機構12,128個,比上年增加了263個。其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17個,社區服務中心204個,社區服務站6445個,其他社區服務機構4564個,社區養老機構和設施898個。城鄉便民、利民服務網點7994個,社區服務機構建築面積總計205.7萬平方米。全市共有社區居委會3231個,比上年增加22個;村委會3891個,比上年減少24個。
(二)社會組織
截至2019年底,全市各類社會組織12849個,其中:社會團體組織4556個,基金會組織771個,民辦非企業單位7522個。全年共執法處罰社會組織376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組織16起,行政處罰360起。
(三)農村低保和農村特困
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農村低保對象23090戶、37671人,比上年同期減少20人,減少了0.05 %;全年累計支出農村低保資金46269.9(上年39533.3)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6736.6萬元,同比增長17.04%。農村特困供養人數5338人,其中:集中特困供養人數1587人,分散供養人數3751人;全年累計支出農村特困供養資金15147.0萬元(上年12815.1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331.9萬元,同比增長18.19 %。
(四)城市低保和城市特困
2019年全市城市低保戶數39487家,保障低保人員65423人,同比減少1902人,減少了2.83 %,全年累計支出低保資金95340.5 萬元(上年87076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8264.5萬元,同比增長9.49%。城市特困供養人數1310人,其中:集中特困供養人數600人,分散供養人數710人;全年累計支出特困供養資金4,225.6萬元(上年3365.6萬元),比上年增加支出860萬元,同比增長25.55 %。
(五)收養服務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收養性養老機構560個(其中:社會福利院10個,養老公寓550個),床位108563張(其中:社會福利院4585張,養老公寓103978張),年末在院人數46653人(其中:社會福利院2617人,養老公寓44036人)。
全市共有兒童福利機構10個,床位2581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1206人。
全市共有救助站和未成保護中心20個,床位4343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455人。
全市共有1家社會福利醫院,床位52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3人。
(六)婚姻登記情況
2019年全市共有婚姻登記事務處18個。
全年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28959對(上年137818對),比上年減少6.4%。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28205對,涉外及華僑、港澳台居民登記結婚754對。2019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總計39785對。
2019年民政部門共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有76358對(上年66,616對),比上年增加14.6%。其中:內地居民登記離婚76102對,涉外及華僑、港澳台居民登記離婚256對。
(七)殯葬服務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殯葬服務機構54個,其中:殯儀館12個,殯葬管理機構7個,公墓34個,殯儀服務機構1個;殯儀服務機構職工共有1407人,其中:殯儀館職工412人,殯葬管理機構職工55人,公墓職工925人,殯儀服務機構職工15人;火化爐94台,火化遺體101181具。

人員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6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24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36副。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決定,授予北京市民政局計畫財務處“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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