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預收資金監管辦法》是為維護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營造公平市場環境,保障學駕人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和本市規範預付式消費領域資金監管等相關檔案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預收資金監管辦法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交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