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

北京市朝陽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於2001年12月由“朝陽區私營企業協會”和“朝陽區個體勞動者協會”合併組成的一個社團組織,業務上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和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的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
  • 成立時間:2001年12月
協會簡介,協會宗旨,主要職責,

協會簡介

朝陽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簡稱區私個協。朝陽區私個協由全區城鄉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組成。是根據《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章程》、經朝陽區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註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
原區私營企業協會成立於1992年、區個體勞動者協會成立於1982年。區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是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區協會會長由朝陽工商分局副局長兼任,副會長若干名由私營企業負責人、個體工商戶中的代表人士擔任。協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協會內設機構為辦公室、服務部、宣傳教育部,區協會還承擔著區私營個體經濟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區私營個體經濟精神文明委辦公室的工作。區協會下轄十五個地區分會和三個行業分會,按轄區和行業為會員提供服務。
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接受區政府的領導和區工商分局、市私個協的指導,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發揮黨和政府聯繫廣大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橋樑、紐帶作用。

協會宗旨

私個協的宗旨是:以“三個代表”為指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引導、培育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團結、教育全區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守法經營,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職責,發揮協會辦事機構的“服務、教育、宣傳、協調、監督”職能作用,促進私營個體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

主要職責

(一)教育並組織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
(二)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加強輿論和社會監督,為私營個體經濟的培育、發展提供服務;
(三)維護私營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合法權力和利益,反映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法律諮詢與服務;
(四)進行生產經營指導,提供信息服務,組織經驗交流,幫助解決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生產經營中的問題;
(五)開展業務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定和企業質量認證工作;
(六)開展調查研究,舉辦研討會、總結髮布調研成果,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議;
(七)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私營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管理工作,組織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進行自我管理;
(八)幫助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辦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有關事項;
(九)興辦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的福利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十)向社會宣傳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先進典型、先進人物;表彰先進,推介代表人士,組織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十一)開展國際交往,加強與國外及台灣、香港、澳門地區有關組織和社團的聯繫與合作,並參加有關活動。
(十二)指導區縣私營個體經濟協會(含分設的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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