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區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朝政發〔2009〕13號),設立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區發展改革委)。區發展改革委是負責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簡稱:區發展改革委
  • 主要職責:詳見正文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成員,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巨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統籌本區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加強對本區國民經濟運行監測、預測;綜合研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追蹤區政府決策的規劃、計畫及重大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本區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研究街鄉財政體制,提出投融資政策建議,擬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各個功能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五)承擔規劃本區重大建設項目的責任;提出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和資金平衡方案,組織擬訂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統籌安排本區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區政府投資計畫;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和上報投資建設項目;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許可權審批和上報外商投資項目;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本區招標投標工作。
(六)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產業發展,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區域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協調推進各行業的發展。
(七)統籌推進實體經濟發展。負責本區實體經濟的中長期發展和布局規劃、運行態勢監測和分析,研究和擬訂政策措施、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重大項目落實和推進,提高實體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推進結構最佳化和升級,促進本區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均衡發展;抓好工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加大對重大產業項目的協調推進力度,促進重大產業調整戰略的落實和實施。
(八)負責組織經濟運行調度工作,加強企業幫扶工作;做好中央、市在區企業服務和政策落實工作;指導和促進非公企業、中小企業發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企業服務體系。
(九)組織擬訂區域統籌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推動功能區和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措施。
(十)承擔本區價格管理職責;貫徹實施國家和北京市的價格巨觀調控政策,組織落實北京市政府下達的定調價方案;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作價原則和辦法制定、調整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並組織價格聽證會;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依法處理有關商品價格和收費的重大價格違法案件。
(十一)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畫;負責本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指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協調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研究提出稅源建設長效機制和工作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稅源建設工作的監測、預測和分析,做好重點問題的研究與政策措施的制定;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為街鄉稅源建設提供服務,做好與駐區重點納稅企業之間的聯繫溝通;負責對重點企業及各部門、街鄉的稅源建設獎勵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貫徹國家北京市區域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區域合作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協調解決區域合作中的有關問題;統籌協調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負責區內外省市駐京辦事機構的管理、服務和協調工作。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目前,發展改革委內設10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經濟信息分析和研究室(法規科)、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發展規劃科、投資科、價格管理科、產業促進科、經濟運行科(區經濟協作辦公室)、資源環境管理辦公室(區電力管理辦公室)、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紀檢監察、精神文明、議案、建議、提案、信訪、安全保密、接待聯絡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會等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經濟信息分析和研究室(法規科)
負責統籌本區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工作;組織聯絡協調相關機構、專家及本機關開展課題研究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機關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信息公開、信息化建設和網上審批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區重大建設項目稽查工作。
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擬訂本區稅源建設工作方案和計畫,組織協調稅源建設的各項工作;組織擬訂政府融資工作計畫和區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政府出資或部分出資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的監管職責;參與擬訂社會事業發展政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改革工作;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本區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區稅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行政編制5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專項規劃,追蹤重點專項規劃執行落實情況,協調解決規劃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功能區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功能區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
行政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投資科
監測分析地方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參與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供應計畫;研究房地產開發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和上報投資建設項目;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許可權審批和上報外商投資項目;審核上報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
行政編制6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產業促進科
組織擬訂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做好產業發展情況分析;加強產業政策統籌;負責實體經濟的中長期發展和布局規劃、運行態勢監測和分析,研究和擬訂政策措施、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重大項目落實和推進;組織提出並公布政府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抓好工業資源的開發利用。承擔區產業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職責。
行政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經濟運行科(區經濟協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和落實本區經濟運行調度和企業幫扶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服務體系;協調做好中央在區企業服務工作;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做好企業減負工作;落實北京市區域合作戰略,研究提出區域合作戰略、規劃及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區域合作中的有關問題;統籌協調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承擔區經濟運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行政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價格管理科
依法組織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定、調價方案;監測分析區域價格總水平變動情況、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形勢及政府定價商品價格政策執行情況;按照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對轄區內有關企事業單位的商品價格及收費標準進行核准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價格聽證工作;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國家的價格巨觀調控政策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依法處理有關商品價格和收費的重大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受理價格處罰的申訴案件。
行政編制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資源環境管理辦公室(區電力管理辦公室)
綜合分析本區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監測分析本區能源運行情況;負責本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指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協調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引導電力企業圍繞本區經濟發展制定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落實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工作,協調電力行業有關重大問題和電力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本區電力執法工作;開展電力需求管理和節約用電、合理用電工作;負責成型煤加工場所網點的規劃;負責本區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本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統籌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投資建設項目;組織擬訂並實施區政府投資計畫;做好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情況及效益分析,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代建制工作。
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領導成員

常樹奇;男;黨組書記、主任;研究生;主持發改委全面工作。
龍嘉棟;男;紀檢組長;本科;負責黨務、人事、紀檢監察、重大項目稽查、工青婦等工作,協管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辦公室職責。分管監察科。
趙海東;男;副主任;本科;負責政府投資管理、招標投標、重大建設項目審批、代建制等工作,負責區綠色通道審批辦公室職責。分管投資科、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李淑環;女;副主任;碩士;負責單位行政、財務、區域規劃、功能區發展、調查研究、信息化建設、信息宣傳、法制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工作、規劃科、法規科。
劉 琳;女;副主任;碩士;負責綜合經濟管理、經濟體制改革、產業發展、國民經濟動員、中小企業服務、對口支援等工作,負責區稅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經濟運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產業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職責。分管綜合科、產業促進科、經濟運行科。
鄭光瑞;男;所長;本科;負責物價檢查、價格舉報投訴處理、價格認證等工作。分管價格舉報中心、價格監督檢查一科、價格監督檢查二科、價格認證中心。
顧 穎,女,副調研員,本科,負責價格管理、價格監測、保障房價格審核等工作。分管價格科。
李立新,男,副調研員,本科,負責電力管理、節能降耗、區域內電力節能執法檢查等工作,負責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分管資源環境管理辦公室、電力節能執法檢查科。
郭書林,男,副調研員,本科,協助趙海東副主任開展工作。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朝陽區百子灣西里303號樓
朝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郵政編碼: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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