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

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

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和旅遊局
  • 領導機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及體制機制改革,統籌規劃本區文化、文博事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本區重大文化活動,參與國家、北京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活動,組織本區文化和旅遊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三)指導、管理本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和鮮明地區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本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指導公共文化設施和旅遊設施建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本區文化和旅遊與科技融合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傳播和發展。
(七)負責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文物保護管理和安全監管,實施保護工程。負責推動本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相關專業人員的科研、培訓和交流活動。負責本區歷史文化研究工作。
(八)統籌規劃本區文化和旅遊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業發展。
(九)指導本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本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監管方面行政審批工作。
(十一)協助區委宣傳部指導本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本區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三)負責文化和旅遊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協調文化和旅遊重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陳 偉
現任局長
劉 芳
現任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愛軍
現任黨委委員、副局長
馬 駿
現任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 強
現任黨委委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議案提案辦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聯絡接待、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應急值守、後勤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系統內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統籌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績效考核。負責大事記、地方志的編纂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契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調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統籌文化和旅遊新聞宣傳、輿情、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策劃與品牌塑造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和新媒體平台的建設和運維。
(三)行政審批科
承擔本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監管方面行政審批工作。落實協調“放管服”工作。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諮詢、接待、受理、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流程、審批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公共服務科
統籌推進本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本區公共文化服務政策、規劃,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策劃區級層面的大型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引導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民眾文藝作品創作與生產。負責推動相關專業藝術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業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
(五)文物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本區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推動本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區博物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本區文物、博物館領域科學研究、交流活動和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本區歷史文化研究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和促進新型業態發展,負責經濟運行監測和統計分析。負責重大項目、公共文化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培育文化和旅遊品牌並組織境內外推介、展示、交流。承擔紅色旅遊工作。負責推進文化和旅遊區域合作。企業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七)行業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文化和旅遊行業管理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推進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標準化建設,提升行業服務質量。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協調處理行業投訴。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八)安全與應急科
組織實施本區文化和旅遊行業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文化和旅遊行業安全應急預案,協調文化和旅遊重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要活動和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協調與指導本區假日旅遊綜合工作,指導全區旅遊景區防汛工作。統籌文化和旅遊市場秩序和行業綜合治理工作。
(九)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訂本部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編制管理並監督執行。負責部門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統計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
(十)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黨委落實黨要管黨、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統籌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班子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工會、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入選2022年首都勞動獎狀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22年4月,被授予“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市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4月,入選2022年首都勞動獎狀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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