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北京市朝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前身是北京市
朝陽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2013年4月15日正式更名),為區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城管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業務工作接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指導。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城管監察大隊分中心)
負責機關黨委及機關黨政日常事務性工作;
負責機關政務公開、會務、文秘、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及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固定資產和執法裝備、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負責協管員中隊、機關後勤工作。
督察科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日常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情況通報和績效考核工作;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方面重大及專項行政執法工作和執法活動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督查督辦等工作;
負責建立本區各城管監察分隊基本情況、執法狀況、地區分類和標準基礎台帳;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執法風紀的檢查監督工作。
法制科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方面執法制度建設,對執法行為、執法程式進行規範、監督和考核;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法律、法規的適用性研究,執法調研及宣傳工作;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方面重大、疑難案件的指導、審查工作;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案件的聽證、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的應訴及行政賠償處理協調工作;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方面行政執法案件和案卷的評查、審批、報批和執法檔案存檔工作;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執法人員的資質管理、法制培訓和考核工作。
宣傳科
負責制定本區城管監察方面宣傳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和新聞媒體報送信息和新聞稿件,聯絡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宣傳報導本區城管監察系統的重要活動;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方面宣傳出版物、張貼物、宣傳欄的審核、設計、製作和管理等工作;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系統通訊員、信息員的培訓及宣傳資料的存檔工作。
財務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財務制度的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編制機關及所屬督察隊預、決算;
負責本區城管監察系統罰沒款的收繳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公費醫療、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金、保險等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固定資產的總帳管理及監督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政工科(監察科)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機關思想、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的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督察隊的目標管理、雙百考核和紀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