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昌平區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昌平區農業農村局,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昌平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科技中心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屬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制定本區農業農村相關政策,並協調實施。指導貸款貼息等金融政策制定。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二)統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相關工作。參與編制、修訂村鎮建設規劃,協調推進村鎮建設。指導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工作。統籌協調農民增收和低收入農戶幫扶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協調、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三)負責指導本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契約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與仲裁。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本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農村產業結構轉型最佳化升級。負責農業產業化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農產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主要農產品市場供應信息和價格信息的採集、分析等工作。負責農村經濟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特需農產品供應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五)推進本區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建設。負責本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發展和行業監督管理。擬訂農業各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業科技和農技推廣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農產品生產。依法負責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負責本區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管理農業產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按照相關標準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指導本區基本農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八)加強對農藥、化肥、飼料、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等方面的國家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動物診療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本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昌平區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負責本區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組織擬定財政支農資金計畫安排,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協調指導農村貸款貼息工作。
(十一)推動本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進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農業農村對外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
(十二)研究擬訂本區山區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山區建設項目的實施。指導山區農民搬遷、生態溝域建設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安全生產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信息公開、外事和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政府重點工作和辦實事項目的督辦;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交通安全、安全生產、衛生等工作;負責宣傳、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指導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內部矛盾的排查、調處。負責人民來信來訪辦理工作。
政工科
負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負責機關處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科
負責協助區委組織部指導全區鎮(街道)黨(工)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及市委、區委關於基層黨的
建設的有關精神和部署,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協助區委組織部指導全區基層黨委和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全區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管理服務工作,完善幹部駐村幫扶機制,承擔村黨組織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城鄉結對共建、社會力量幫扶(同心共建、千人助學計畫)等工作;負責農村黨員幹部教育培訓、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三農”服務隊伍學歷教育、農村勞模管理服務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級組織黨務公開民主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村黨內評比表彰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系統統戰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文體、殘聯、慈善等工作。
財務管理科
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政府採購和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法制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依法承擔本局行政許可等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質量標準及規範;指導和監督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組織農業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核與相關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普法宣傳工作;指導本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科技發展和農業技術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
種植科
擬訂本區種植業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負責種植業設施管理、發展節水農業等工作。依法負責農藥監督管理。負責糧經蔬菜產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管理,重大植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及耕地質量管理工作。負責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監督指導農作物種業管理,做好新品種保護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畜牧獸醫科(防治重大動植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
擬訂本區畜牧業、漁業、飼料和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管理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區重大動植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漁政執法監督和動物衛生執法監督工作。
生態環境科
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低碳與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田、農業野生物種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生態環境檢測工作,參與相關涉農環境治理與保護工作。擬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政策措施、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擬定山區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並指導組織實施。指導山區農民搬遷、生態溝域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力量支持山區建設。統籌協調農民增收和低收入農戶幫扶工作。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和有關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工作。
農產品管理科
擬訂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檢測機構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工作;提出農業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產品流通,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協助開展重大活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擬訂本區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有關工作。
村鎮建設科
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區制定美麗鄉村建設規劃、年度指導計畫、劃及美麗鄉村建設考核評估的政策措施、管理辦法和評價標準,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協調、推進村鎮建設,配合做好特色小鎮建設;參與編制、修訂村鎮建設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地區村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規劃方案和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地區基礎設施長效管護工作;指導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制定相關政策和支持措施;指導農村地區開展冬季清潔取暖工作。
宅基地管理科
負責制定本區農村宅基地改革相關政策。按照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規草案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閒置宅基地、閒置農房利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革相關政策。
經濟管理與發展規劃科
研究制定本區“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農業產業發展政策;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區大型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農村貸款貼息工作和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指導本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內部運行機制、財務會計制度等管理制度,申報建設項目;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村依法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與仲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日常工作。

所屬機構

【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單位類別】執法單位
【單位職責】
承擔動物防疫、檢疫、獸醫醫政和藥政以及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行政執法工作。
【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擬訂全區動物疫病防控計畫並安排落實,開展疫情測報、數據統計和報告,組織實施強制免疫、疫病監測與淨化,疫病調查、診斷定性及疫情撲滅,防控物資儲備,指導和管理鎮級動物防疫工作,防疫技術推廣,藥政和醫政審核等。
【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農機安全監理所
【單位類別】執法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農機使用操作的安全監督管理、安全事故處理及行政處罰工作;負責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和駕駛證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考試等具體工作;負責農機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的技術性、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植保植檢站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農業植物檢疫工作;負責對農業有害生物(含檢疫性有害生物)進行監測、預報、控制和治理工作;承擔病蟲害防治技術試驗、示範、引進、推廣工作。
【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農藥管理站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農藥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農藥質量監測和安全使用的指導工作;開展種植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單位名稱】北京市昌平區種子管理站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備案工作;負責種子市場的監管,種子質量的監督、檢驗和種子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處理農作物種子的舉報投訴、糾紛調解工作;負責品種管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
【單位名稱】昌平區農產品服務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全區農產品品牌建設和農產品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單位職責】
負責全區農業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送及信息網路建設等工作。
【單位名稱】昌平區新農村建設服務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責】
負責擬定全區新農村建設規劃、措施,督促協調各部門具體工程項目的落實等工作。

現任領導

農業農村局局長: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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