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放射衛生防護管理暫行辦法》在1986.03.2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放射衛生防護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86年03月20日
- 實施時間:1986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放射衛生防護管理暫行辦法》在1986.03.2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北京市放射衛生防護管理暫行辦法》在1986.03.2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放射衛生防護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根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
《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於2002年7月1日由衛生部發布,已失效,是為了實施《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而制定的辦法。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101.北京市放射衛生防護管理暫行辦法 1986年3月20日 102.北京市婚姻登記辦法實施細則 1986年9月10日 10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的暫行規定 1986年7月14日 104.關於加強出版管理的暫行規定 1986年8月4日 105...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轄區內放射治療衛生防護與質量保證工作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放射治療工作場所 第四條放射治療工作場所的選址及其放射衛生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和續建的...
衛生部和國家科委於一九六四年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放射性工作衛生防護暫行規定》制定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在全國範圍內試行;在試行過程中,對作好放射衛生防護工作起了積極的作用。現根據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及各有關部門...
本辦法所稱含放射性產品,是指含放射性物料、含放射性物質消費品、伴生X射線電器產品和衛生部確定的其他含放射性產品。第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使用以及進口放射防護器材與含放射性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條例》...
第八條核設施主管部門負責所屬核設施的放射衛生防護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家有關放射衛生防護法規、標準制定所屬核設施放射衛生防護規程和管理辦法;(二)指導、檢查和督促所屬核設施營運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放射衛生防護法規和技術...
第三條 國家對醫用X射線診斷的放射衛生防護及影像質量保證實行監督管理。第四條 醫用X射線診斷工作單位必須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與指導。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影像質量;減少重拍率、誤診率及漏診率;注意受檢者的禁止...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是指為醫療機構提供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放射衛生防護檢測,提供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個人劑量監測等技術服務的機構。第三條 從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的機構,必須取得...
放射衛生防護 放射衛生防護,為防止放射性廢物和放射性物質等輻射源對人體引起損害而採取的措施。包括禁止、洗消、減少人接觸輻射源、處理放射性廢物和穿戴防護器材等。
按照《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並以衛生部個人劑量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4.信息報送工作。監測信息實行網路直報,衛生監督和放射防護技術機構建立醫用輻射防護監測信息處理網路終端,將監測結果錄入並...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 46 號 2016年1月19日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修改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等8件部門規章的決定》(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令第8號)修改 部 長 高 強 二○○六年一月...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從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規定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組織轄區內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放射...
非醫用加速器放射衛生管理辦法是一部法律法規,為了促進加速器事業的發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非醫用加速器(下簡稱加速器)生產、使用安全和公眾的健康,促進加速器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 例》...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是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制定本辦法。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 55...
為進一步規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工作,切實保障醫療機構臨床需求,貫徹落實《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要求,北京市衛生局於2013年6月5日頒布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型醫用...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頒發的《北京市防治大氣污染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轄區內有職業危害因素及放射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職業衛生及放射衛生防護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