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貫徹執行建築業、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建材產品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建立、健全本區工程建設市場方面的各項規則、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懷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機構職能:負責本區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 機構設定:政工科(監察科)
  • 職責:健全本區工程建設市場方面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1、
2.負責本區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審查、編制本區工程建設的年度開復工計畫、竣工計畫,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工管理;負責本區在施工程的現場管理。
3.負責對本區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建築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和施工機械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對外地進京來懷施工企業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
4.貫徹執行建設工程招投標法律、法規,負責本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負責對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
6.負責本區建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發展散裝水泥和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7.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房地產開發行業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預審和報批;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
8.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工程的組織協調、計畫實施工作。
9.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10.負責轄區的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區有關部門,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市、區重點工程項目征地拆遷的綜合性問題。
11.負責轄區房屋的權屬管理和房屋登記發證管理,依法確定房產權屬。
12.負責轄區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負責轄區房產交易、租賃、房屋置換、中介經紀服務機構等管理工作。
13.負責轄區各類房屋的使用、修繕、安全鑑定及房屋設備的管理,協調轄區城鎮房屋的防汛工作。
14.負責管理轄區物業管理辦法和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轄區各類物業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行業管理、指導和規範物業管理市場,推行物業管理體制改革。
15.負責本區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實施本市住房資金政策、指導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和信貸管理。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公文處理、文秘工作;負責檔案管理;負責宣傳、調研工作;負責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績效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負責綜治維穩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2、政工科(監察科)
主要職能:負責黨務工作;負責幹部管理;負責人事勞資;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3、權屬科
主要職能:負責本轄區房屋的權屬管理工作;負責調解處理房屋權屬糾紛。
4、工程建設管理科 (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站)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標準;負責工程項目的審核,辦理開工許可;負責安全施工和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管理;負責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方面的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方面的法制宣傳、普及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負責對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進行監督和管理。
6.負責本區建材產品使用管理。指導發展散裝水泥和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7.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房地產開發行業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預審和報批;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
8.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工程的組織協調、計畫實施工作。
9.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10.負責轄區的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區有關部門,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市、區重點工程項目征地拆遷的綜合性問題。
11.負責轄區房屋的權屬管理和房屋登記發證管理,依法確定房產權屬。
12.負責轄區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負責轄區房產交易、租賃、房屋置換、中介經紀服務機構等管理工作。
13.負責轄區各類房屋的使用、修繕、安全鑑定及房屋設備的管理,協調轄區城鎮房屋的防汛工作。
14.負責管理轄區物業管理辦法和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轄區各類物業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行業管理、指導和規範物業管理市場,推行物業管理體制改革。
15.負責本區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實施本市住房資金政策、指導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和信貸管理。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公文處理、文秘工作;負責檔案管理;負責宣傳、調研工作;負責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績效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負責綜治維穩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2、政工科(監察科)
主要職能:負責黨務工作;負責幹部管理;負責人事勞資;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3、權屬科
主要職能:負責本轄區房屋的權屬管理工作;負責調解處理房屋權屬糾紛。
4、工程建設管理科 (工程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站)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標準;負責工程項目的審核,辦理開工許可;負責安全施工和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管理;負責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方面的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建設工程專業方面的法制宣傳、普及工作。
5、市場管理科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建築行業管理的法規和政策,擬訂本區建築行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區建築市場秩序綜合治理和管理,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協調處理建設工程款結算糾紛;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受理、初審,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審批以及建築業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外埠和境外在懷施工建築業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負責勞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
6、拆遷管理科(徵收科)
主要職能:貫徹實施房屋拆遷各項法規;監督檢查拆遷單位的依法拆遷、依法補償,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負責拆遷公示和拆遷許可證的審批;負責拆遷單位資質管理及拆遷現場管理;負責拆遷資金的監管;落實拆遷招投標制度;對拆遷糾紛依法實施裁決。
7、住房改革與保障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擬定本區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組織實施及管理;負責轄區內公有住房出售、單位集資建房、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以及住宅合作社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住房資金的歸集和使用;負責轄區內房改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事業單位
1、房屋市場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依法管理本區房地產交易市場,規範房地產交易行為;負責房地產交易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房地產預售管理;負責經紀活動管理以及房屋租賃監督管理。
2、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負責報送年度鄉村公路建設資金預算,審核鄉村公路建設資金的撥付及使用;負責組織和監督檢查鄉村公路建設工作,並進行技術指導;組織鄉村公路的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鄉村公路大修建設工作的驗收並對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負責組織協調鎮鄉政府做好鄉村公路建設評審和路政管理工作;負責對鄉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鎮鄉鄉村公路養護工作進行年度檢查和考核。
3、物業管理指導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物業企業資質管理;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的管理工作。
4、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貫徹執行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協調和監督管理,參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核准和年度投資計畫會審;牽頭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
5、房屋安全設備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設備使用的管理;協調城鎮房屋防汛工作;負責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審核工作;負責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對本區房屋抗震的管理;開展鑑定業務,評定完損等級;組織對本區危險房屋的調查、統計、監控工作。
6、房屋權屬登記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為房地產權利人提供確權、發證服務。辦理房屋產權轉讓、買賣、贈與、析產、繼承等產權過戶手續。
7、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擬訂本區建材產品使用規劃和推廣新材料、淘汰落後產品與工藝的計畫措施;負責本區工程建設材料的質量管理、市場準入管理;規範建材產品使用市場,指導發展散裝水泥、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8、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辦理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監督註冊;監督施工現場工程建設質量行為,檢查工程實體質量;負責質量投訴和四級以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工程建設監理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對竣工驗收合格工程進行備案等。
9、房產管理所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直管公房的管理及維修工作。
10、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貫徹執行有關工程招投標的法律、法規,指導本區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作;負責我區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相關工程施工契約的管理工作;為發、承包雙方提供信息、場所等配套服務。
11、房屋權屬檔案管理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房屋權屬檔案的歸檔和整理、數據的統計和維護、資料的查閱和管理等工作。
12、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我區住房保障性資金的測算工作;對住房保障家庭進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配租,經濟適用住房的配售及後期管理工作;負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政策商品房的規劃、建設、收購;負責指導各街道、鎮鄉開展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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