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

北京市延慶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

延慶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於2000年9月28日成立,後延慶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更名為延慶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延慶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
  • 成立時間:2000年9月28日
  • 原名延慶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 更名時間:2013年6月4日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機構職責,機構位置,

機構簡介

延慶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於2000年9月28日成立,10月1日正式上崗,依據2013年6月4日延編委發(2013)6號檔案,延慶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更名為延慶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根據國務院和市人民政府關於相對集中處罰權的決定,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工商、規劃、市容、園林、交通運輸、公用事業、城市節水、城市停車、市政管理、環境保護、施工現場、城市河湖、旅遊管理13個方面行政處罰權。

機構設定

延慶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在延慶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北京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指導下,十餘年來,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全局現有在職人員145人。內設辦公室、執法業務科、裝備財務科、法制科、宣傳教育科、監察科、綜合管理科、政工科八個科室,下設指揮中心、督察隊、第一至第五執法隊、八達嶺景區執法隊、龍慶峽景區執法隊、康莊鎮執法隊、舊縣鎮執法隊、永寧鎮執法隊、張山營執法隊。

機構職責

延慶城管執法監察局職能包括:
(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二)市政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三)公用事業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四)城市節水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五)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
(六)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
(七)城市河湖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
(八)施工現場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
(九)城市停車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
(十)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有關處罰權;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對流動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權;
(十二)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違法建設的有關處罰權;
(十三)旅遊管理方面對無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行為的處罰權;

機構位置

地址:北京市延慶縣京張路口北糧食大廈院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