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是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區新平北路55號 
交通位置,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交通位置

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區相關行政措施草案,並組織實施。對交通運輸行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二)組織編制本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綜合交通規劃、交通專項規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規劃實施的評估工作。負責區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參與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統籌推進區級重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
(三)組織編制區級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畫和年度建設建議計畫。組織編制區級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維修養護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提出本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負責區域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運輸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協同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各類重點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五)責本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本區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本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協調推進交通運輸產業發展。負責本區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六)負責本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本區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平谷區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本區交通綜合治理工作。統籌協調本區停車管理工作、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的行業管理工作。
(八)統籌制定本區交通運輸科技和智慧型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組織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型交通系統建設。組織指導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套用工作。
(九)負責本區交通運輸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區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本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十一)承擔北京市平谷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注重交通規劃、建設、管理與服務有機銜接,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綜合交通體系,充分發揮交通系統的整體效益。
2.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充分發揮交通在京津冀一體化中的基礎性、先導性作用,為實現區域協同發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3.標本兼治做好城鄉交通管理。堅持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鼓勵綠色出行,構建連續安全的步行和腳踏車網路體系。綜合利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實施交通需求管理,發揮停車管理“以靜制動”作用,努力調控小客車出行需求。堅持創新驅動交通發展推廣套用大數據、無人駕駛等新技術,大力提升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更好服務和規範新業態發展。
(十四)與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交通局負責交通樞紐場站建設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築工程的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區交通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安全管理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領導分工

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 牛福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平谷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網路信息安全、宣傳、軟體正版化、建議、議案、提案、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掃黑除惡、精神文明建設、禁毒、防艾、節水、防火、交通安全、控煙、防範及處理邪教問題、反恐、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區道路運輸協會工作。
負責本區交通戰備工作。落實有關交通建設貫徹國防要求的規劃、計畫。負責交通戰備行政執法和有關行政許可工作。組織交通戰備教育、訓練和演練。檢查指導、組織落實本地區交通、通信企事業單位的交通戰備工作。負責對街道、鄉鎮交通戰備工作進行指導。承辦區政府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法制科(治超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培訓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統籌推進本區停車管理工作。
具體承擔本區行政區域內公路綜合檢查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公路綜合檢查站的運行管理、監管工作,並按市政府規劃要求承擔公路綜合檢查站的建設、驗收等具體工作。負責本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安全監管與應急辦公室)
負責全區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省際客運、汽車租賃、旅遊客運、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水上運輸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影響鐵路道口的交通安全問題,參與鐵路道口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區域軌道交通和公共運輸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本區鐵路、郵政等綜合運輸工作,負責落實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工作。
負責防汛、地震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空氣重污染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年度或階段性重點工作方案制定、協調督促、統計匯總、信息報送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四、行業發展科(審批科)
負責起草、組織實施本區相關行政措施草案。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調查研究與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交通運輸相關規劃實施和設計審查。負責編制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建議計畫。負責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交通年鑑。負責構建交通一體化網路體系,實施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負責智慧交通建設、推廣科技運用,服務業態發展。負責提出交通運輸行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
負責本地區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省際客運、汽車租賃、旅遊客運、水上運輸、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的行政許可及備案工作。負責小客車指標調控工作。負責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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