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綠地建設和管理等級質量標準是為了使我市的城市綠地逐步納入科學化、規範化建設的軌道,開展綠地分級分類管理,進一步提高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的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城市綠地建設和管理等級質量標準
- 類型:體系
引言,正文,
引言
北京市城市綠地建設和管理等級質量標準
(試行)
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北京市城市綠地建設和管理等級質量標準》。
正文
一、特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以上。
(2)綠地中植物種植應以 喬木為主,喬灌木種植面積 比例原則上控制 在綠地面積的70%左右,其餘為非 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具體的綠地建設中各項目所占用地面積比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園設計規範》。
(3)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幹道 不低於30%,次乾 道不低於20%,其他等級 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1000米(含1000米)以上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4)道路綠化,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 面積的80%,其餘為非林下草坪 和地被植物。
(5)立交橋區綠地,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60%至70%。
2.植物配置
(1)綠地內植物配置應因地制宜,採取多種配置 形式,注重按植物 群落結構進行科學配置,力求以上層大喬木、中層小喬木和灌木、下層地被植物 的形式,擴大綠地 的復層結構比例。喬灌花草相結合,提高綠地內物種的豐富度,植物種類(含品種)不 低於20種(含20種),非 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應整齊、美觀,樹間株距符合該植 物的生物 學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向 合理。
3.綠地環境
(1)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 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 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95%(含95%)以上。
(2)地下設施覆土綠化應以實現永久性綠化為建設 標準,以植物造景 為主,形成以喬木為主的合理種植結構。其覆土厚度應不低於3米,以符合常綠和落 葉喬木、灌木、草坪 等不同 植物生長對栽植土層厚度的要求,為大喬木的充分生長奠定基礎。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在滿足《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中特級養護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和要求的基礎上,還應達到: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5%,草坪覆蓋率在99%(含99%)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5%(含5%)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2%(含2%)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5%(含5%)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的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護及時,設施完好率在95%(含95%)以上。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樹名木須檔案齊全,管 理責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 主幹樹種,在保證主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 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 標識等方面的矛盾。
二、一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
(2)綠地中植物種植應以喬木為主,喬灌木種植面積比例原則上控制 在綠地 面積的70%左右,其餘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3)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 幹道不低 於30%,次幹道不低於20%,其他等 級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500米(含500米)以上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4)道路綠化,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80%,其餘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
(5)立交橋區綠地,喬灌木種植面積應占綠地面積的60%至70%。
2.植物配置
(1)綠地內植物配置應因地制宜,採取多種配 置形式,注重按植物 群落結構進行科學配置,力求以上層大喬木、中層小喬木和灌木、下層地被 植物的形式,擴大 綠地的復層結構比例。喬灌花草相結合,提高綠地內物種的豐富度,植物 種類(含品種)不低於20種(含20 種),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30%(含30%)以下。
(2)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整齊、美觀,樹間 株距符合該植物的生物學 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向 合理。
3.綠地環境
(1)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等設施,無 違法 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80%(含80%)以上。
(2)地下設施覆土綠化應以實現永久性綠化為 建設標準,以植物造 景為主,形成以喬木為主的合理的種植結構。其覆土厚度應不低於2米,以符合常綠和 落葉喬木、灌木、草坪等 不同植物生長 對栽植土層厚度的要求,為喬木的正常生長奠定基礎。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在滿足《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中一級養護質量標準、技術措施和要求的基礎上,還應達到: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10%,草坪覆蓋率在85%(含85%)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10%(含10%)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4%(含4%)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10%(含10%)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護及時,設施完好率在85%(含85%)以上。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樹名木須檔 案齊全,管理責 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證主 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注重培 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 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標 識等方面的矛盾。
三、二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
(2)道路綠化,綠地率市區主幹道不 低於30%,次幹道不 低於20%,其他等級 道路 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200米(含200米)以上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2.植物配置
(1)綠地內植物配置要求復層結構,喬灌花草相結合,提高綠地內物種的豐富度,植物種類(含品種)不低於10種(含10種),單純草坪所占比例在50%(含50%)以下。
(2)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3)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整齊、美觀,樹間株距 符合該植物的生物學 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 向合理。
3. 綠地環境
(1)綠地範圍內無違章 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 物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70%(含70%)以上。
(2)地下設施覆土綠化應以實現永久 性綠化為建 設標準,以植物造 景為主,形成以喬木為主 的合理的種植結構。其覆土厚度應不低於1米或滿足該項目的設計要求,以符合常綠和落葉喬木、灌木、草坪等 不同植物生長對栽植土層厚度的基本要求。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20%,草坪覆蓋率在70%(含70%)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15%(含15%)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6%(含6%)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15%(含15%)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護及時,設施完好率在70%(含70%)以上。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 的古樹名木須 檔案齊全,管理責任落實,保護措施到位,古樹名 木生長正常。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證主枝頂芽不受傷 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 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 應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標識等方面的矛盾。
四、三級綠地質量標準
(一)綠地建設質量標準
1.綠地規模
(1)綠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以下。
(2)道路綠化,綠地率 市區主幹道不低於30%,次幹道 不低於20%,其他等級道路不低於15%;道路長度在200米(不含200米)以下或符合該條道路的規劃設計要求。
2.植物配置
(1)植物規格與密度協調,層次和色彩配比合理。
(2)行道樹或行列樹木整齊、美觀, 樹間株距符合該 植物的生物學特性和設計要求,高度、乾徑、樹形近似,樹木保持直立,無傾斜,觀賞面朝 向合理。
3.綠地環境
綠地範圍內無違章建築,無廢棄的線桿、構築物等設施,無違法廣告、牌示,綠地設施完整,綠地整潔率和設施完整率在50%(含50%)以上。
(二)綠地管理質量標準
1.植物生長
(1)植物生長正常,枯枝幹杈現象所占比例低於30%,草坪覆蓋率在50%(含50%)以上。
(2)病蟲危害景觀度在20%(含20%)以下,其中蛀乾害蟲有蟲株率在10%(含10%)以下,黃葉、焦葉和吃花、吃樹葉現象在20%(含20%)以下。
2.綠地設施
綠地給排水設施、護欄、園路、燈飾、路椅、果皮箱及體育健身器械等附屬設施 ,要求完整無損,整齊潔淨,維修及時。
3.管理措施
(1)綠地範圍內的古 樹 名木須檔 案齊全,管理責任 落實,保 護措施到位,古樹 名木生長正常 。
(2)樹木修剪科學、合理,對銀杏、毛白楊等具明顯主幹樹種,在保 證主枝頂芽不受傷害的前提下,保持主側枝分布均勻;對國槐、欒樹等圓冠形樹種應注重培養樹冠基本骨架,主側 枝先端一致,樹冠整齊。
要及時解決樹木與行人、車輛、建築物、電線、交通信號燈及 標識 等方面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