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北京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根據北京市教委此前發布的中考中招改革實施意見,2021年,將國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初步形成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此次發布的《北京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對具體實施細則進行明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1年 
  • 發布單位:北京市教委
考試科目,計入成績,隨教隨考,

考試科目

根據要求,《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12門。其中,體育與健康採用現場考試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要求另行公布。
在成績呈現上,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原始成績、等級成績呈現,原始成績用於中招錄取,等級成績主要用於畢業認定和自主招生
語數外3門分值均為100分,外語筆試分值60分,聽力和口語考試分值4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分值均為80分,其中筆試分值70分,實踐活動分值10分。體育與健康分值40分,其中現場考試分值30分,過程性考核分值10分。此為原始分。
等級成績依據原始成績劃定,由高到低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C等及以上為合格,D等為不合格。每門科目成績達到滿分的85%(含)以上為A等,滿分的70%(含)至滿分的85%為B等,滿分的60%(含)至滿分的70%為C等,滿分的60%以下為D等。

計入成績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合格方可畢業,凡考試不合格的,區教委制定補考辦法,補考成績只計合格/不合格。隨班就讀學生由學校認定畢業成績,原則上完成9年義務教育即可準予畢業。
在中招錄取時,將從學生12門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中確定8門,將原始成績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滿分為660分。
其中,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物理6門成績必須計入;按照文理兼顧原則,在歷史和地理中擇優確定1門、在化學和生物中擇優確定1門計入。往屆生和未在八年級參加本市地理、生物2門科目考試的應屆生,將歷史、化學2門科目成績計入。
需要注意的是,校額到校招生採用校內選拔方式,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B等,錄取總成績須達到570分。往屆生參加錄取時,錄取總成績減5分後進行錄取。

隨教隨考

考試安排上,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課程內容學習後參加該科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隨教、隨考、隨清。
其中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學完即考。地理、生物考試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考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語文、數學、外語(筆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考試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末。
根據北京市教委要求,北京市國中在校學生均須按年級參加各科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外省回京考生應按年級參加本市中招錄取相關科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地理、生物考試須八年級參加。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科目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分區評卷。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和勞動技術)考試由各區按照市級要求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間將各科等級成績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體育與健康現場考試由全市統一考試項目、標準及要求,各區具體實施。過程性考核由全市統一部署,各學校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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