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進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是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為落實《北京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進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制定的執導意見。
2023年8月1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北京市促進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促進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北京市商務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8月1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北京市促進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內容全文
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為落實《北京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進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商業步行街的界定
商業步行街是以街道建築形態為主體,地面禁止或限制機動車輛通行,商業及服務設施高度集聚,滿足人們對商業的綜合性或專業性消費需求,充分體現步行者優先的開放式商業活動空間,包括街道屬性的條狀商業步行街和街區式購物中心屬性的塊狀商業步行街。按照車輛禁行方式可分為全時和分時商業步行街。按功能定位可分為綜合型和特色型商業步行街。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市、區兩級政府應在嚴格落實總規和分區規劃、廣泛聽取市場主體和社會各方意見基礎上,做好規劃引導,明確商業步行街發展定位,在更新改造、業態升級、項目審批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在市場監管、交通組織、環境提升、智慧建設等方面提供服務保障。要充分認識市場主體是商業步行街改造提升的主要力量,支持其在提升整體品質、引進商業品牌、營造消費氛圍、提高服務質量等方面參與規劃建設和管理運營。
2.科學規劃,統籌發展。以高標準規劃引領商業步行街高質量發展,避免商業步行街盲目發展、越建越長。找準自身優勢,最佳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打造智慧街區,規範管理運營,著力提升便利化水平與舒適度,形成特色鮮明的發展格局,切實提高人民民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3.立足存量,改造提升。堅持從經濟發展階段和客觀實際出發,結合商業步行街發展現狀,各區在現有商業步行街中選擇基礎較好、潛力較大的進行改造提升,或者基於現狀商業街,通過改造提升為商業步行街,進一步補短板、強弱項,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
4.尊重文化,特色鮮明。深入挖掘文化內涵,突出區域特色,注重文明傳承、文化延續,堅持保護性開發利用歷史文化資源。把商業步行街發展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融為一體,推動傳統文化融入現代生活。
5.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建立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市級各相關部門系統謀劃政策創新,給予政策支持。各區是商業步行街品質提升工作的牽頭主體,負責商業步行街更新提升和新增培育任務的落地。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各區至少打造1條高品質商業步行街,全市建成一批商業繁華、文化濃厚、特色鮮明、環境優美、治理規範的高品質商業步行街。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規劃布局
結合全市商業步行街發展現狀和未來規劃引領要求,將全市商業步行街劃分為更新提升型和新增培育型。更新提升型要以存量更新為主,對街區的商業、環境、運營等方面改造升級;新增培育型要結合地區發展資源和空間結構,注重規劃引導和市場主導相結合,通過交通最佳化、空間提質、業態升級、運營提升等方面培育商業步行街。
各區要編制商業步行街品質提升工作方案,並與城市總規、分區規劃、城市更新行動和商業服務業設施空間布局規劃等銜接,要突出主街、聯動輔街、協調發展,明確商業步行街四至範圍、目標定位、功能布局,確定重點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可落地、能見效。
(二)最佳化業態配置
根據街區發展定位,建立業態動態調整機制,對商業步行街及其周邊商業載體提檔升級,主街與輔街有機聯通,商業品牌實現錯位經營,形成優勢互補,構建高端與大眾齊備、主題與特色突出、時尚與潮流兼具的多元化商業生態圈。綜合型商業步行街應集聚購物、餐飲、文化、旅遊、藝術、酒店等多元業態融合發展,零售和餐飲業態占比50%以上;特色型商業步行街應體現高度的專業化、集群化、規模化和品牌化優勢,能滿足人們的特定消費和生活服務需求,主營業態特色店規模占到總經營面積50%以上。
鼓勵街區商業與文化、旅遊、休閒、娛樂、體育消費相結合,發展地方特色美食、手工藝品、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支持有條件的街區活化利用歷史建築,引入創意集市、沉浸式演藝、歷史主題展示等。鼓勵老字號圍繞傳統文化與地方特色,開發符合現代消費需求的產品和服務,推出限量款、高定款的特色文創產品。
(三)最佳化交通組織
各區在規劃商業步行街時,要加強對街區內及其周邊各類交通要素的組織和引導,統籌考慮車輛出入和過境需求,科學設計繞行方案和道路通行規則,確保車輛在商業步行街周邊正常通行,既能滿足周邊居住居民出行需求,又能保障日常消費人群的交通便利。
街區要配置乘坐便捷、可達性強、選擇多樣的公共運輸系統。在街區500米範圍內有捷運站或公交站點,擴大公共運輸的覆蓋面。推動各類公共運輸站點與商業設施結合設定,減少商業客流對周邊交通的影響。在街區100米範圍內有計程車停靠點和非機動車停放點。整合街區範圍內停車場資源,原則上配套停車位每100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不少於1個。打造安全、便捷、舒適、高品質的慢行系統,提升“步行友好度”。
(四)美化街區環境
各區要依法編制商業步行街街區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及牌匾標識設定指引,突出文化特徵與地方特色,體現商業街區活力,為經營者自主設計牌匾標識提供創意空間,避免樣式、色彩、字型等同質化。歷史文化街區要保護現有院落,延續傳統,建築立面、材料、色彩等應與整個街區風貌相協調,打造獨具人文歷史氣息的特色街區。
各區要結合街區主題定位和自身資源稟賦,可量身定製特色標誌,強化街區印象,打造街頭互動體驗小品、網紅打卡點,在傳統歷史建築中加入新景觀小品、新節點元素,以現代形態詮釋歷史文化價值。豐富綠化層次,提升綠化景觀。街區夜景亮化要以突出街區特色、展現本地文化氛圍為主線,與街區商業業態、建築風格相協調。節假日時可以增加亮化元素,根據重大活動、節日宣傳及景觀環境布置的需要,在貫徹落實節能環保理念基礎上,結合地區風貌,適當組織燈光秀等節目。
(五)完善公共設施
各區要研究制定利用商業步行街開展特色經營活動管理指南,按照“規定時間、規定區域、限定品類”的原則,合理規劃經營區域,明確經營時間和品類,鼓勵已入駐並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在區政府合理規劃自有用地(用地紅線)範圍內,開展特色經營活動。
街區要統一設計制定導視系統,標識導視系統不少於兩種語言,且標識醒目清晰美觀。街區內每50米至少設定1處公共休憩設施。休憩設施的外觀應與街區整體風貌相協調,融入街區文化要素,體現街區獨特的文化特質,營造宜人、舒適的戶外遊憩休閒空間。街區內每50米至少設定1處分類垃圾箱或設定移動清潔車。街區內應建設完善的盲道系統和無障礙服務設施。街區內應設有治安報警點、防暴設施和應急避難場所。
(六)加快智慧街區建設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5G網路、無線網路全覆蓋。鼓勵建設智慧街區大數據平台,對商業步行街客流、品牌、業態、商家經營數據進行動態監測,及時、準確把握街區商業存量、經營效益等情況,為消費者、商業企業、運營機構和政府管理提供精準化服務。
鼓勵街區建設智慧商街、智慧商店,探索利用AR/VR等技術,推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的普及套用,打造導航導視、數位化景觀展示、行銷服務推送、沉浸式體驗、智慧型支付、智慧型停車等智慧消費生態系統。運用小程式、APP、直播平台、多媒體互動屏等,引入數字虛擬元素打造智慧消費場景。合理髮展無人超市、無人商店、無人餐廳等智慧終端,實現自助無接觸式便利化消費體驗。
(七)創新運營治理模式
研究建立“政府指導、行業自律、業主自治、社會監督、民眾評議”多方參與的共管共治機制和市場化運營模式。探索一體化綜合監管場景,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實施差異化精準綜合監管,對管理和服務能力較強的商業主體實施信用監管,充分發揮其自我管理的作用。鼓勵成立商業步行街治理委員會、商會、聯盟等組織,實現規範化管理、高效率運營和常態化監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統一引導、區全面負責、街具體管理、會行業自律、店規範經營的“五級聯動”工作機制。市商務局負責統籌推進工作。市級商務、財政、規自、交通、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文旅、消防、文物、園林綠化等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創新,定期溝通相關情況,研究解決商業步行街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支持各區建設工作。各區要強化責任落實,編制實施方案,組織規劃建設、培育發展、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
市級各相關部門要圍繞制約商業步行街發展的難點痛點問題,在符合市場規律、不突破規劃底線的前提下,加大對改造提升和業態升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統籌市區兩級財政資金,支持商業步行街建設。市商務局重點對各區商業步行街區域內商業主體改造提升、數位化建設、首店引進和促消費活動等項目給予支持。各區要對商業步行街交通最佳化、街道改造、環境美化、園林綠化等市政配套項目給予支持。
(三)強化監測評估
市商務局負責完善全市商業步行街評價標準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和各區,通過各區自評、專家審評等方式,定期開展評估,以評促建,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提升。
(四)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結合,政策解讀與案例剖析相結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開展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推進商業步行街建設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