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家名義上從事保全相關工作,而實質上主營業務為攔截、關押、遣返上訪者的公司。該公司因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經營”兩項罪名而遭到立案調查,並且因為與某些地方政府存在合作關係而引起爭議。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北京安元鼎
- 總部地點:北京
- 成立時間:1963年
- 經營範圍:保全
主要成員,張軍介紹,
主要成員
張軍(1963年4月14日-)
張軍介紹
“黑監獄”已經不止一次出現於公眾視野。幾年前北京安元鼎保全公司在北京設立多處“黑監獄”,收取高額佣金為某些地方政府服務。安元鼎在萬夫所指之下,去年9月底被警方成功打掉。但“黑監獄”並未就此絕跡。今年1月,在北京朝陽小紅門處又現“黑監獄”,一處民房裡“關押”了數十名上訪人員。
“黑監獄”打而不絕,顯然和打擊力度不足有關。安元鼎董事長等相關人員,被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經營”兩項罪名立案偵查並刑拘,但不知為何,近一年時間過去了,至今未見下文;背後的那些僱主,更是未聽說誰被追責。福建上杭縣公安局還曾在網站上公開承認,與安元鼎公司簽訂押送訪民協定。如果這些僱傭“黑監獄”的地方官員,都能逃脫法律追究,怎能從根源上杜絕“黑監獄”?
“黑監獄”之所以打而不絕,離不開一些地方官員的現實利益需求。安元鼎是如此,昌平這個“黑監獄”也是如此。有5名被“黑監獄”關押的人都說,他們被抓當天,均看到了鹽城市阜寧縣信訪局的毛姓局長;還有人是被河南周口市鹿邑縣信訪局的工作人員騙上麵包車,送進了“黑監獄”。由此可見,“黑監獄”的幕後僱主,極可能是一些地方負責信訪工作的官員。
無論是直接開辦“黑監獄”的,還是背後的一些地方官員,都應被依法追究責任。據最高檢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涉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非法拘禁7人次以上的……”等情形的,應予立案。
在這起“黑監獄”事件中,一些地方官員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有沒有直接參與關押公民,僱傭他人非法扣押公民是否適用“非法拘禁罪”,公安和檢察機關應履行法定職責,查清事實,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一再出現的“黑監獄”,嚴重侵害和威脅著公民的人身安全,有關部門不能停留於個案的表層處理,而要徹底查清背後的違法鏈條,還那些被害者一個公道。將“黑監獄”一查到底,讓那些幕後地方官員依法受到懲處,才能向社會表明,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不可隨意侵犯,“安元鼎”們才會在法治的權威面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