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我校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保證我校留學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對我校外國留學研究生的外語、政治課學習,作如下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大學關於外國留學研究生公共課學習的若干規定
- 所屬學校:北京大學
- 性質:若干規定
- 時間:2007年7月
第一外國語(漢語)
一.留學生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漢語水平要求
1.能熟練地閱讀本專業中等難度的漢語文獻資料;
2.能夠聽懂用漢語作的本專業的學術報告;
3.能夠用漢語撰寫學位論文、論文摘要及常用套用文;
4.能夠用漢語報告本人的學位論文並對論文進行答辯。
5.教學語言為外語的碩士、博士學位項目的留學生,學位論文可以用外語寫作,但必須用中文撰寫詳細的論文摘要。
二. 漢語學習與考核
1.一外漢語為留學生的必修課程。考核通過或考試成績70分以上,記4學分。
2.持HSK相應等級證書和參加我校漢語考試入學的留學生,入學後應在導師指導下結合專業知識的學習和科學研究工作進一步學習和提高漢語水平。
碩士生達到上述1-4項要求,即可免修漢語課程,在成績表中登錄“免修”,記4學分。
博士生在學科綜合考試時,考試委員會除對其學科綜合考試評定成績外,還應依據上述1-4項要求對其漢語水平進行考查,並在綜合考試“學術評語”欄內說明該生漢語水平是否達到要求。達到要求,在成績表中登錄“免修”,記4學分。未達到要求,則需要繼續學習和提高。在學位論文答辯前須補考一次,達到要求後,方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3.教學語言為外語的碩士、博士學位項目的留學生,須參加我校對外漢語教育學院開設的《基礎漢語》課程學習,考試成績70分以上,記4學分。考試成績不合格須重修。
政治理論課
留學生可以不修政治理論課。一般應選修與政治理論課同等學分的專業必修課以替代。
第二外國語
一. 博士生第二外國語是否必修,參照各專業培養方案要求。
二. 碩士生第二外國語不作必修要求。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