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大學研究生外國語學習暫行管理辦法
- 修訂時間:2004年7月
- 所屬學校:北京大學
- 內容:研究生必須取得第一外國語學分
第一外國語
(1)參加了入學當年的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學入學考試,英語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以下同);
(2)TOEFL成績600分以上(PBT)、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2年內有效);
(3)GRE成績2000分以上(舊)或1300分以上(新)(5年內有效);
(4)GMAT成績700分以上(5年內有效);
(5)WSK(PETS 5)考試合格(2年內有效);
(6)國家英語六級考試優秀(舊)或590分以上(新)(3年內有效);
(7)國家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合格;
(8)雅思成績7分以上(2年內有效);
(9)本科或碩士階段為英語專業,現攻讀非英語專業的更高學位;
(10)在以英語為授課語言的國外高等學校獲得過學士以上學位。
申請免修的同學須帶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於每學期開學(校歷規定的開始上課時間)前一周內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辦理免修。經審核通過,在成績表中登錄“免修”,記4學分。
三、第一外國語是其他語種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免修一外,並獲得相應學分:
(1)本科或碩士階段為英語專業,現攻讀非英語專業的更高學位;
(2)在相應的外語國家獲得過學位;
(3) 日語通過一級,成績在350分以上(2年內)。
申請免修的程式參見第二條。
四、研究生在入學時未達到外語免修條件(具體參見本規定第二、三條),應參加第一外國語學習,一般理科各院系安排在第一學期,文科各院系安排在第二學期,總計60學時。期末參加課程考試,成績70分以上,記4學分。
已經參加上課並取得成績的研究生,不論成績是否通過,不再接受辦理免修。
五、參加外語課程學習的研究生,如考試不合格,可於下一學期開學前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申請重修。
六、各專業學位研究生是否可以專業外語取代公共外語,由相關院系制訂方案,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審批。
第二外國語
一、研究生第二外國語學習時間為一年,120學時。第一學期考試成績的30%與第二學期考試成績的70%之和,為該門課程成績。合格者記3學分。
第二外國語應達到以下要求:
(1)理解並掌握1000個以上常用單詞和詞組(不包括科學術語和國際共同詞),掌握基本語法知識,為進一步自學打好初步語言基礎;
(2)具有藉助詞典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的初步能力。
二、研究生選修第二外國語,應根據專業學習的需要,並經導師同意。
三、第二外國語為全校性選修課,一般只開設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如專業需要選修其他語種,須由導師提出,經所在學院(系、所、中心)主管院長(主任)同意,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審核同意後,可以聯繫到校內其他院(系、所、中心)學習,符合研究生課程要求的,可計學分。
四、根據培養方案要求,第二外國語為必修課的博士生,如果其在碩士階段已經選修過第二外國語,且課時不少於120學時,成績在70分以上,或本科或碩士階段為相應外語專業的學生,可以憑有效證明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申請免修第二外國語,但不能獲得學分。
五、凡準備插班學習二外的研究生,必須於插班前的學期期末考試前提出申請,經導師簽字同意後,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安排參加期末考試,考試合格方可插班參加下一學期的學習。
六、為保證第二外國語教學質量,研究生不得在同一時期內選修兩門第二外國語。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200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