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總工會

化州市總工會地處化州市民主路21號,現有幹部職工10人,內設定辦公室、組宣部、經濟工作部、權益保障工作部,屬下事業單位有職工文化技術學校和工人文化宮。目前化州市有基層工會組織895家,其中:黨政機關工會85家,事業單位工會134家,國有企業工會57家,集體企業工會53家,民營企業工會566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州市總工會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工會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市工會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和推動基層工會組織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對企事業的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實施職工民眾監督,依法調處勞動關係。
(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生活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組織和指導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職工民眾技術創新活動,做好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評選和管理工作。
(五)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技術教育以及健康有益的文體娛樂活動。
(六)指導工會組織建設、女工組織建設和工會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
(七)負責工會國際交流的有關工作。
(八)管理直屬單位,指導市直產業工會工作。
(九)監督、審查工會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指導工會經費審查業務,承擔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的日常工作。
(十)協助市委選配和管理相關的工會領導幹部。
(十一)承辦市委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領導班子及分工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總工會主席宋丹青:負責市總工會全面工作。
總工會常務副主席馬華興:協助宋丹青主席負責市總工會全面工作,主持市總工會日常工作,分管組宣部、人事、財務、職校、工人文化宮。
總工會副主席李曉丹:分管權益保障工作部、辦公室、女職委、困難職工幫扶服務中心和職工互助保險、機關工會、信訪工作。
三、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1、負責市總工會全委(擴大)會議部署的工作協調、督查和綜合服務工作,調查研究工會工作情況,草擬計畫、總結、報告和綜合指導檔案,負責機關的文秘、信息、統計、信訪、檔案、收發、保密、保衛、接待、外事工作,協調市總機關各部室及直屬單位的工作,承辦市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負責市總機關人事勞資、計畫生育、普法教育、愛國衛生、房屋維修、物資管理等有關服務性、輔助性工作。
3、管理工會經費的收繳業務,指導工會財務工作,編制年度經費收支預決算,對直屬企事業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指導基層工會開展民主管理、集體契約和廠務公開工作。
(二)組宣部:
1、指導工會組織建設和新經濟組織工會組建工作以及工會幹部的培訓教育,負責協管工會幹部的有關業務工作。
2、調查研究職工思想狀況、動態,指導基層工會開展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工會系統的文體娛樂活動;指導工人文化宮、職校的業務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職工讀書自學活動。
(三)經濟工作部:
1、參與對經濟情況、企業改革、改制的調查研究和分析,指導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和技術創新活動,指導基層班組建設,負責評選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勞模協會、職工技術協會的工作。
2、參與調查分析職工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狀況和職工民眾安全生產的監督;參與制訂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法規和條例,並監督執行;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權益保障工作部(加掛女職工委員會牌子)
1、參與職工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工作的調查研究,檢查監督實施情況,為職工提供諮詢、法律援助活動;參與調解、仲裁有關勞資糾紛等重大案件的處理。
2、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參與對女職工勞動就業、勞動權益、婦幼保健、婚姻家庭等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指導市退管會、市困難職工幫扶服務中心開展工作和開展送溫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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