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禁用物質

化妝品禁用物質也就是化妝品禁用組分,為不得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物質,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 年版)中規定化妝品禁限用組分要求,包括 1388 項化妝品禁用組分及 47 項限用組分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妝品禁用物質
  • 外文名:Prohibitedsubstances for cosmetics
基本信息,注意事項,

基本信息

化妝品配方不得使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第二章表格所列的化妝品禁用組分。若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雜質帶入化妝品時,國家有限量規定的應符合其規定。
化妝品禁用組分包括但不僅限於表中物質。表中所列物質可能因為非故意因素存在於化妝品的成品中,如來源於天然或合成原料中的雜質,來源於包裝材料,或來源於 產品的生產或儲存等過程。在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的生產條件下,如果禁用組分的存在在技術上是不可避免的,則化妝品的成品必須滿足在正常的,或可合理預見的使用條件下, 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的要求。

注意事項

化妝品禁用物質具有強烈的毒性、致突變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對皮膚、黏膜可能造成明顯損傷,或者有特殊的、化妝品中不希望具有的生物活性。仍有部分配方設計者在組方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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